苏其顺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国有林区居民点人工种植林木采伐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将结合国有林区居民人工种植林木采伐的群众诉求,根据森林法及有关管理规定,起草议题,报请梁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决定通过,切实解决国有林区居民人工种植林木采伐问题。
议题具体计划如下:
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林草局配合,组织村、组干部对林区居民点人工种植林木的土地性质进行确认。一是若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耕地,则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范围为准,其采伐流程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二是若属于国有林地,经农户所在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证实确为该农户种植,则林木所有权归该农户所有,采伐商品材参照承包国有林造林方式进行,其采伐流程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