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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梁河县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4714   作者:  日期:2023/6/26

线朝春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湿地公园彩虹路健身步道旁建盖公共厕所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截至2023年5月,已在湿地公园范围内建成公厕两座,一是在葫芦丝风情园附近新建生态公厕1个,建筑面积226.1平方米、附属绿化工程1158平方米,累计投资150余万元,已正常开放使用;二是在团坡桥头利用原水文站老房屋改造公厕一个,改造面积56.96平方米,投资资金11万元,已竣工,因县级滨河西路建设项目正在施工,道路仍在封堵,目前还无法开放。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