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梁河县推动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梁河县推动畜牧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畜牧业是梁河县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产业。为加快梁河县畜牧产业转型升级,确保我县畜牧产业健康有序、特色鲜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梁河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生猪、肉牛,兼顾羊,稳定家禽,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畜牧业结构调整,加快建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畜牧业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生猪、肉牛产业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不断优化,产业素质、质量和效益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日趋完善。
(一)稳定供给
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全县畜牧业产值达4.49亿元以上,生猪出栏10.07万头,肉牛出栏1.15万头,羊出栏1.07万只,家禽出栏53.5万羽,肉蛋奶总产达到1.2万吨以上,主要畜禽产品全面实现自给。
(二)产业高效
畜禽养殖综合规模化率达到20%以上,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进一步优化,培育一批带动力、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产销联合、利益共享的合作组织,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三)产品安全
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畜禽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饲料、兽药监管能力持续增强,为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坚强支撑,饲料产品抽检合格率98.5%以上,兽药产品抽检合格率98.5%以上。生鲜乳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四)防疫有效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有效,畜禽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全县强制免疫病种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70%以上。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水平显著提高,抗生素使用量明显降低,养殖、贩运、屠宰全链条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五)生态绿色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中小养殖场粪污处理条件明显改善,基本构建种养循环、绿色发展的良好格局,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
(六)重点工程
1.发展梁河县现代肉牛产业。计划2023—2025年建设4个百头母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个千头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盘活现有养殖场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提升改造大牲畜交易市场。
2.梁河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计划2023—2025年,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建设等。
3.梁河县生猪产业发展项目。计划2023—2025年,建设生猪养殖小区5个,其中:万头猪场1个,200头以上猪场4个,引进优良品种,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场。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畜牧业规划布局
一是依托企业做大做强梁河生猪产业,山区以梁河生态黑猪为主,积极发展适度规模养殖,辐射带动散养户,坝区以DLY三元杂育肥猪为主,重点推进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不断提升生猪产业发展水平。二是以河西、九保、芒东、勐养、曩宋等乡镇的山坝结合部为重点,积极推广云岭牛、西门塔尔、安格斯等优良品种冻精改良,带动全县肉牛产业快速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
引导中小养殖户推进规模化经营,加强规范和指导,深入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发展清洁养殖,加速推动“传统养殖”向“标准化养殖”“现代化养殖”转变,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的生态家庭农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优质、生物安全、管理先进”的标准化示范养殖场,一批“智能饲喂、物联管理”的现代化牧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培育壮大全产业链龙头企业
按照“强链、延链、补链”的原则,扶持、培育一批链条长、实力强、机制新、能引领产业发展的畜牧龙头企业。支持现有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租赁等多种形式优化重组,有效整合优势资源和创新要素,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的运营能力。实施企业品牌化战略,加大企业品牌营销力度,鼓励引导龙头企业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扶大扶强扶优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扶持中小养殖户发展
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与其他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联合,加快推动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鼓励大型龙头企业“以大带小”,支持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合作、信贷担保、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农民发展生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中小养殖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金融单位)
(五)持续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积极争取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粪肥还田示范基地,推行液体粪肥机械化施用,统筹种养用地配套,提高粪肥还田效率。支持建设生态牧场、美丽牧场。(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提升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确保兽用抗菌药的使用量保持下降趋势,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的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动物源细菌耐药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引导养殖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场)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全面推行规模养殖场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通过养殖场户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政府免疫服务等多种形式,实现“应免尽免”。(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健全动物疫病防治体系
改造提升县级兽医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实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强化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对重点区域和场点实施入场抽检制度。强化重大动物疫病、人兽共患病、种畜禽疫病的监测、防控与净化,创建一批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和示范场。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重大动物疫情分析研判、疫病防控风险等级评估等机制。提升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强化定期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机制,做好疫病控制和扑灭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健全动物移动管控体系
改造升级基层动物检疫申报点,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推行动物检疫无纸化出证建设,织密覆盖动物养殖、动物疫病免疫、检疫监管、流通监管、屠宰监管、运输车辆备案及洗消、贩运经纪人登记、无害化处理监管网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畜牧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对畜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抓实抓细畜牧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成立梁河县畜牧产业发展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推动落实畜牧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重要规划,统筹研究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服务协调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畜禽养殖用地等联审联批。立足现有资金渠道,积极支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有关支持畜牧业发展的用地政策,坚持集约用地,统筹支持畜禽养殖用地需求。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有关规定,不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环节用水、用电优惠政策。加大畜牧业信贷投入,创新畜牧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的养殖业保险。(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人才保障。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巩固县、乡二级承担兽医行政管理、动物检疫、疫病防控和技术推广工作职能的机构,健全运行和保障机制,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合理劳务报酬,培育壮大各类兽医社会化服务主体,推进兽医服务组织多样化、多元化发展,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鼓励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等公益性服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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