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德宏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建议推荐名单的通知》要求,经梁河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梁河县正式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名单(3个)
梁河县公安局、梁河县卫生健康局、梁河县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7人)
1.龚帮仙,女,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裴科,男,县交警大队三级警长
3.苏彤,女,县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4.赵家清,男,勐养镇人民政府中级工
5.龚荣才,男,弄么社区居民委员会总支书记、主任
6.瞿发兴,男,芒杏村村医助理医师
7.段兴荣,女,县人民医院护师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如对公示的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面谈、电子邮件的形式与梁河县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92-6161254
电子邮箱:635633186@qq.com
联系地址:梁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