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梁河县勐养镇梳理出《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承接的县统一赋权事项目录》共43项,现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承接的县统一赋权事项目录]
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一赋予乡镇行使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的通知》(梁政办发〔2023〕63号)文件精神,梁河县勐养镇梳理出《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承接的县统一赋权事项目录》共43项,现予以公示。
[附件: 附件: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承接的县统一赋权事项目录]
梁河县勐养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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