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梁河县各族人民群众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砥砺奋进打造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的进程中,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坚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积极参与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了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危难紧急关头勇伸正义之手,用行为捍卫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彰显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体现出梁河人民的优良品德。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和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营造全社会匡扶正义、弘扬正气的良好氛围,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经乡(镇)推荐上报,经县见义勇为先进模范评选委员会评选,下列1名见义勇为个人拟报请县人民政府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
江于敏,男,汉族,1993年6月生,梁河县河西乡来连村大坪子群众。
2023年6月1日,江于敏和同村朋友一起到回来尾矿库钓鱼。他隐约听到有奇怪的呜咽声,寻着声音去,发现一女子深陷泥潭,淤泥已经没过女子的胸口,江于敏立即挺身而出,找到一根腐烂过半的竹子垫在泥潭上一步步往女子方向走去,挖开女子身侧的淤泥,把女子救了出来,成功挽救该女子生命。
如对以上被公示人员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梁河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
通讯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
电话:0692-6164956。
梁河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4年2月2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