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24年度全县3座尾矿库基本信息、库长、监管责任人、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起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巡查,确保全县尾矿库安全稳定。
联系电话:0692-6168700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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