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盈江县公安局勐弄边境派出所查获的无主活体牛予以公告:
(一)2024年3月19日, 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野牛坡附近查获活体水牛9头。
(二)2024年3月21日, 盈江县公安局勐弄边境派出所联合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梁河边境检查站,在盈江县勐弄乡渣子林小学背后山中查获活体黄牛9头。
因以上活牛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活牛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民政局2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