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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度梁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浏览量:9252   作者:  日期:2024/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2023年,全县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上下砥砺奋进打造边疆治理现代化标杆进程中,涌现出了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危难紧急关头勇伸正义之手,用行为捍卫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体现出梁河人民的优良品德,彰显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谱写了新时代正气之歌。

为激励先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江于敏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希望受奖励人员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先进模范表率作用。

见义勇为是彰显社会正能量的美德和善举,希望全县各族干部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品德,树立和发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保障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敬重见义勇为英雄、关爱见义勇为家庭、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县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梁河、法治梁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2023年度梁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4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梁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江于敏  梁河县河西乡来连村大坪子群众

对以上人员,授予2023年度“梁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