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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任〔2024〕2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赵明快等28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量:6653   作者:  日期:2024/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赵明快等 28 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梁委〔2024〕61 号)精神,2024 年 3 月 29 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赵明快等 28 名同志任免职通知如下:

赵明快  兼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景知成  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尹以乐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廖秋霞  兼任县文物局局长;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事业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许茂文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云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如航  任县交通运输局兼职副局长;

梁兆帆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执行至2024 年 9 月;

赵早翁  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冯喊旺  兼任县数据局局长;

曹明飞  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事业副科);

杨爱聪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尹晓庆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闫谢江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荣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芒东司法所所长;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

排建兰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

邵维新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杨恩平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职务;

陈芸虹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生旺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辉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相达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尹慈邦  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撤销单位的有关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