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赵明快等 28 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梁委〔2024〕61 号)精神,2024 年 3 月 29 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赵明快等 28 名同志任免职通知如下:
赵明快 兼任县行政学校校长;
景知成 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尹以乐 兼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廖秋霞 兼任县文物局局长;
段 强 任县检验检测所所长(事业正科),试用期一年,免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许茂文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 云 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如航 任县交通运输局兼职副局长;
梁兆帆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斌 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试用期执行至2024 年 9 月;
赵早翁 兼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冯喊旺 兼任县数据局局长;
曹明飞 任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事业副科);
杨爱聪 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尹晓庆 任县检验检测所副所长(事业副科),试用期一年;
闫谢江 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荣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芒东司法所所长;
余 洁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遮岛司法所所长;
排建兰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
邵维新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 雁 免去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杨恩平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职务;
陈芸虹 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生旺 免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尹 辉 免去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相达 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寸 远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尹慈邦 免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撤销单位的有关干部职务自然免除。
梁河县人民政府
2024 年 3 月 29 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