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的无中文标签的酒予以公告:
2024年5月23日13时20分盈江边境管理大队河西边境检查站在一辆从盈江开往保山的圆通快递车云N52527车内查获无中文标识的Hennessy XO酒(轩尼诗XO)13件,共26瓶。
因以上Hennessy XO酒(轩尼诗XO)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Hennessy XO酒(轩尼诗XO)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