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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20240021)

浏览量:18487   作者:  日期:2024/10/8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铜壁关边境派出所、卡场边境派出所、昔马边境派出所、勐弄边境派出所查获移交的无主活体牛予以公告:

一、20249111030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铜壁关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铜壁关乡白石头村民小组后山查获活体11头。

二、2024918826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石竹河村民小组白岩坡附近山上查获活体水牛4头。

三、2024929218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铜壁关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铜壁关乡金竹寨村民小组附近山上查获活体5头。

四、2024930325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石竹河村民小组附近山上查获活体2头。

五、2024101302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石竹河村民小组附近山上查获活体2头。

六、2024102035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铜壁关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铜壁关乡金竹寨村民小组附近山上查获活体7头。

七、2024103125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昔马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昔马镇胜利村委会转坡寨附近山上查获活体水牛15头。

八、2024108340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勐弄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勐弄乡23号联防所附近的山林中查获活体水牛8头。

以上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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