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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浏览量:10917   作者:  日期:2024/12/10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202428号)的要求,梁河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的德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尚未正式印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任务落不到实处。问题整改,拟销号。按照省、州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督察报告指出:德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尚未正式印发,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任务落不到实处。

二、整改目标

按职责配合做好《德宏傣族景颇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整改措施

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做好《德宏傣族景颇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配合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完成编制《德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德宏州人民政府于2024716日印发《德宏州十四五低碳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11日至20241217日,共5个工作日)向德宏州生态环境局梁河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692-6165170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