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打私办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平原边境派出所、卡场边境派出所、支那边境派出所查获移交的无主肉制品、活体牛及草果予以公告:
一、2024年12月09日20时15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平原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平原镇兴和村委会莲花山附近巷道的一辆车牌号为云N· JV929白色SUV车内查获肉制品(牛干巴)32袋、480公斤。
二、2024年12月09日21时16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中缅17号界桩附近便道查获草果9袋。
三、2024年12月15日7时30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支那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支那乡支东村委会野牛坡附近查获活体水牛9头。
四、2024年12月17日07时15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中缅19号界桩往东鹏洋8公里处查获干草果30袋。
因以上肉制品(牛干巴)、活体牛和草果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肉制品(牛干巴)、活体牛和草果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打私办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