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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浏览量:6440   作者:  日期:2024/12/5

一、起草背景

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是根据中央、省、州、县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中巩固取得成果建章立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需要。二是《梁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梁政办发202144号修改完善工作的需要。三是新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出台。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五是根据县委农村三资巡察发现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对梁政办发202144号修改完善,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针对性,便于制度的执行。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三、《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内容

(一)《梁河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梁政办发202144,共有626条,其中:第一章总则12条,第二章部门及人员职责,第34条,第三章第56条,第四章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第721条,第五章责任追究,第22条,第六章附则,第2326条。

(二)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增加的内容。总的内容共有929条,具体为:

在资金管理方面,增加了对银行账户的管理、现金入银行账户时间、违规借款、节庆、民族节庆资金管理的内容 ,对大额资金作了明确,在报账审批流程方面作了优化,明确了村级债务不得转嫁给政府规定。

资产管理方面,增加了农业、林业基础设施、文化体育公共设施纳入了管理的范围。对村集体资产抵押作了明确的规定。

资源管理方面,增加了集体山林、土地、水源、矿产、农村宅基地建房用地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对财务公开方面,明确了村集体每季度财务公开的内容。

对村民误工补贴方面,明确了村民务工及补贴标准。

对大额资金、资产、资源议事决策方面,参照国家行政机关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要求,明确了农村集体三资”“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的要求。

对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合同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

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用于集体发展产业、公益事业、社会事业,禁止按集体户数或人数分配使用,主要考虑全县目前村集体经济收支不平衡,欠账大还不具备分配收益的条件,收益分配到村集体经济发展到收支平衡后,即可按村民意见分配收益。

四、制定《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的目的

制度建立完善目的,进一步完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巩固中央、省级、州、县级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治理取得的成效。

五、几点说明

(一)《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的名称是根据《农村集体财务制度规定》确定。

(二)《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书面征求意见于2024822日至96日完成,在梁河县政府网站征求意见于2024912日至1012日完成。

(三)《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

(四)《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的执行,由全县各村召开村民会议或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执行。

(五)梁河县委、县政府对《梁河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实施细则》制度高度重视,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具体的内容。

(六)本实施细则自202551日执行。

文章来源:梁河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