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流保护及汛前河道清理活动的倡议书
梁河县各族人民群众:
江河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基本保障,更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近年来,由于河道淤积及侵占河道现象频发,每逢汛期,堤防屡屡遇险,不仅导致沿岸群众经济财产遭受损失,更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保持河道行洪畅通,防范洪涝灾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既是政府的责任,更需要全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在今年汛期临近之际,我们向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倡议:
一、为河道行洪安全留足必要空间。河道的宽度都是根据各条河流自身集水面积及历史洪水位来确定的,全县河流均普遍存在旱季水少而雨季洪涝现象,为雨季河道行洪留足必需的行洪断面是洪水发生时能够确保河道周边安全的必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都应对河道周边耕种、建设时人为侵占河道范围、故意缩减江河行洪断面问题进行抵制。
二、及时拆除碍洪设施。江河沿岸群众为保障农业生产,部分群众会在汛前通过在河道内修建围挡设施取水灌溉周边农田,这些围挡设施如不在雨季前及时清除在雨季时会形成阻水安全隐患,增大该区域堤防或护岸坍塌风险。
三、拒绝河道围垦行为。个别群众看到河流流水较小,河道留存滩地时,为一己私利对河道滩地进行开垦种植蔬菜或农作物,河道是全社会的公共区域,该行为不但破坏了河道的生态环境,更带来了涉河人员活动阻碍行洪的安全隐患。
四、积极举报涉水违法行为。目前我县69条中小河流及水库均已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上述阻碍行洪及围垦河道等破坏河道安全的行为,均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可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各族人民群众均有举报违法行为的权利和义务。
五、营造健康的河湖生态环境。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已成为全县各乡镇人民共同奔赴的目标,但河流的生态环境需要我们共同携手守护,不在河道内乱扔垃圾、在河道区域游玩时注意安全并带走废弃物,不人为破坏河道内的动植物。
六、共同参与清河行动。汛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组都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对辖区内存在影响行洪安全的临村河道、沟渠进行清理,重点清理河道淤积物、阻水障碍物、非法建筑物及违规种植等问题。在此,期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积极参与到清河行动中来,为守护我们共同家园出一份力。
让我们从点滴做起,共同参与,共建安全、清洁的水域环境,用实际行动守护梁河的江河安澜。
梁河县水利局
2025年4月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