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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办私专认公〔2025〕4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浏览量:8179   作者:  日期:2025/4/25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昔马边境派出所、勐弄边境派出所查获移交的无主活体牛予以公告:

一、2025年04月02日10时58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卡场镇五排村委会石竹河村民小组107公里处查获无主活体水牛3头。

二、2025年04月03日06时10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昔马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昔马镇保边村委会岔河后山附近的山上查获无主活体水牛4头。

三、2025年04月07日03时02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勐弄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勐弄乡与昔马镇交界处附近山上查获无主活体水牛12头。

四、2025年04月14日05时30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昔马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昔马镇保边村委会岔河后山附近的山上查获无主活体黄牛5头。

五、2025年4月17日10时47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勐弄乡松园村委会山上查获无主活体水牛13头。

六、2025年4月21日11时17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卡场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勐弄乡松园附近山上查获无主活体黄牛8头。

因以上无主活体牛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无主活体牛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