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18号)要求,决定举行《梁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梁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科学、合理、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9名,其中: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梁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的公民13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法律工作者6名。
3.第1项和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凡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公民,均可报名。旁听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产生,满额为止。
(三)邀请梁河县融媒体中心做好宣传报道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欲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听证会报名表》到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现场报名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逐项填写《听证会报名表》,避免漏填、不可空白,并就其本人填写的《听证会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692-6161196)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勇,联系电话:0692-6160058
邮箱:994893785@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7:30时止。
四、听证会参会通知
梁河县人民政府在2025年7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梁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在听证会举行前7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附件: 1.《梁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 2.《梁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