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杨晓岩等2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梁委〔2025〕78号)精神,2025年7月11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杨晓岩等20名同志任免职通知如下:
杨晓岩 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杨荣道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陈 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县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级),免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杨世富 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兼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刘永浩 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兴虎 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 娟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蚌友烽 任县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尹加党 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寸代航 任县公安局芒东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向 莹 任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董勒广 任县公安局勐养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闫 睆 任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刘丽珍 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景知成 免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侯祖云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胡安永 免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宇熙 免去县公安局遮岛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排建兰 免去县司法局大厂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 娜 免去县南甸宣抚司署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