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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办发〔2025〕16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3227   作者:  日期:2025/7/21

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梁河县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

(此件有删减)


梁河县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间的互动交流,建立高效、透明、互信的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促进政企高效合作,共同推动经济发展。结合梁河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更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主体对我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打造营商环境梁河品牌。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先进水平,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通过合法方式采取更多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通过建立政企沟通服务平台,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切实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企业破瓶颈、解难题。加快建立营商环境诉求办理“一张网”,采取“企业点菜”方式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做大做强。

三、工作内容

(一)优化完善领导挂联制度

严格落实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部门包联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工作要求,突出针对性和精准性,更有效地做到分类指导,实行领导干部挂联民营企业机制,以“一对一”精准服务、“一企一策”破解困难,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专员服务、动态管理、定期走访。

重点任务:

1.优化企业信息库。优化制定县处级领导挂联企业方案,严格落实定期走访机制,走访调研时要认真填写《梁河县“当面见企业”问题收集表》,及时发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协调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选取县内登记注册的具有代表性且参与积极性高、建言献策质量高的企业作为重点联络对象,从县级部门遴选优秀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政务服务专员,挂钩联系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服务。

2.建立企业联系档案。排查全县企业基本情况,精准掌握全县企业的数量、行业分布、经营状况、人员规模、纳税情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全面、准确、动态更新的企业信息数据库。摸清全县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兑现情况,核实政策覆盖范围、兑付进度及企业实际受益情况。

3.无事不打扰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每月1至15日,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行政执法检查。各执法部门每年向县司法局备案涉企执法计划,县司法局对各部门报送的检查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和统筹安排,按照“能合并则合并、能联合则联合”的原则,制定全县年度涉企行政检查总计划,明确各部门检查的企业、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推动实现“无事不扰”,为企业营造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政企互动交流机制

由县发展改革局统筹,结合企业需要,适时组织召开政企座谈会议,由政府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代表参加,旨在共同探讨合作机会、解决问题和推动重点项目进展。

重点任务:

1.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设立常态化的政企沟通联系邮箱(dhzlhxysb@163.com)和政企联系电话(0692-6161477),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安排专人收集企业诉求,及时交办,定期总结。

2.强化涉企政策发布与解读。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和规划等,并提供政策和办理流程解读,方便企业了解和及时准确响应。由县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召开政企沟通座谈会,政府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在政企沟通会上,向企业代表解读最新相关政策,并就政策的执行细节进行沟通,以减少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摩擦和不确定性,提高企业的政策解读准确度。

3.解决问题与协调合作。统筹县级部门、企业共同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及时交办到对应部门,一般问题由对口部门办结并反馈,复杂问题提交专题会议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重大问题按决策权限进行决策,纳入督办事项。

(三)建立重点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

强化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跟踪服务,做好项目论证评审、项目动态跟踪管理、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和项目责任落实及通报等工作。

重点任务:

1.及时清理退出未实际投资项目。对全县签约项目进行排查梳理,针对长期圈占资源、未实际投资的项目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清理退出。

2.盘活现有闲置资产。县级各部门系统梳理房屋、土地、设备等闲置资产,建立台账,明确权属、现状、价值及闲置原因,根据资产类型和闲置原因,制定差异化盘活方案。

3.强化履约监管机制。打造诚信政府,强化履约意识。对落地建设缓慢的项目,结合签订的协议,将政府承诺事项、企业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形成清单,对未完成的要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交办到对应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谁签约、谁负责”原则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原则上投资1亿元以下项目约定建设周期不超过12个月,1亿—2亿元项目不超过24个月,2亿元以上项目不超过30个月。分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期,首期投资额不低于总投资50%,项目建设总工期不超过5年。落地项目投产后当年应达到预期产出的50%以上。

4.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围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选商引资、招大引强。县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名处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确保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用。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按照“谁引进、谁服务、谁监督”原则,推行引进单位全程服务制,打造“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的帮办代办品牌,建立专业化帮办代办队伍,形成“企业需求清单—政务服务清单—部门责任清单”, 实现企业政务服务事项“有人帮、有人办”,全力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工建设。

(四)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营商环境机制

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将市场主体实际感受作为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主要依据。

重点任务: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夯实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基础,持续完善“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涉企事项“办不成事”专项分析,强化发现问题→整改推进→跟踪督办→效能评估闭环管理,做到政策允许范围内“当日清限时结”;严查窗口服务态度、办件流程、时限承诺、首问办结、政策精准推送、帮办代办等落实情况,建立窗口服务评价与窗口单位业绩考核挂钩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质效。

2.开展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聚焦产业环境、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创业环境、法治环境等“八大环境”,每年开展一次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实时线上收集市场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3.强化营商环境诉求受理。依托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限时办理投诉举报,明确各部门系统管理员职责,做到投诉举报、交办处理、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原则上每件投诉举报件10天内办结。

(五)建立督查督办和绩效考核机制

坚持实事求是和务实高效的原则,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反映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尽快落实,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

重点任务:

1.落实涉企首问责任制。凡企业来电来访,首次接受询问的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耐心细致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进行解答说明,非本单位、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以非本职工作为由进行推诿,而要积极进行联系转交,直到做好移交办理工作为止。各涉企单位均需落实1名政策解读员,负责解答本部门相关的涉企政策及与其他涉企部门间的沟通工作,确保涉企工作畅通。

2.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员制度。通过“自愿报名+单位委派”的方式,选派营商环境监督员,作为企业发声的“代言人”、意见收集的“信息员”、政策宣传的“宣传员”。

3.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联络会议。定期对企业反馈问题进行回访,核实了解办理情况,调查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对部门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不作为、不落实等情况,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做好要素保障工作

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服务围着项目转”的工作思路,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纳税服务,为梁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坚实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支撑。

重点任务:

1.高效审批建设项目。全面梳理全县在谈未签约、已签约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促签约”“促开工”“促竣工”三张清单,根据项目推进时间节点要求,按月分解进度,制定推进计划,经研究审定后分发至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每个月底前向投资促进局报送项目推进情况,直至项目竣工。项目责任单位要明确每个项目签约时间节点、开工时间节点以及竣工时间节点,全力攻坚加快项目转化,力争谋划项目、签约项目转化率达80%以上。

2.强化用地保障。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对工业用地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于2年内分期缴纳。

3.强化水电气服务。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实现全县范围内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依托电子证照查验信息平台,实现“零材料”受理,审批压缩为申请及挂表通水2个环节,无外线工程4个工作日以内、有外线工程9个工作日以内完成接入通水。市政燃气管道覆盖区内获得用气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含外线工程建设时限,如需办理其他审批的,办理时限增加其他事项审批时限)。对市政燃气管道覆盖区外的用气业务办理原则在15个工作日以内。

4.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拓展线上服务渠道,推进“信易贷”平台及“银税互动”模式,不断提高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质效。金融机构要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推广力度,逐年实现“量增、面扩”目标。加强产业园融资服务,推进产业园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建设,积极与州担保公司沟通对接,由州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提高产业园区企业获贷率。

5.持续提升优化纳税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优化纳税服务水平。做好电子税务局的推广和运用工作,实现税费综合申报“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严格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精准推送政策信息,确保政策精准落地。

6.持续为经商家庭提供良好的保障。从政策支持、公共服务、子女教育等多方面入手,为经商子女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教育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营商环境。实行一季度一调度,按时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好资源要素,整合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细化责任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政企沟通联络各项工作。

(二)密切联系,强化协同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强化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精准推送惠企政策。要精细化管理项目,本着节约成本,符合实际、方便群众开展,要坚决避免重复投资。要靠前服务,主动接受企业业务咨询,提供业务协调、办事指引、帮办代办等服务,协同制定出台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更多更好地惠及市场主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坚定企业发展信心。

(三)压实工作责任,提升服务质效。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国家和省政务服务平台汇聚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持续细化梳理主题集成服务情形,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