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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任〔2025〕10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寸守建同志任职的通知

浏览量:1150   作者:  日期:2025/10/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驻梁河各单位: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关于寸守建同志任职的通知》(梁委〔2025〕113号)精神,2025年9月30日,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寸守建同志任职通知如下:

寸守建  任梁河县人民政府专职副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