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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政办私专认公〔2025〕13号 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浏览量:15378   作者:  日期:2025/11/10

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现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姐那边境派出所查获移交的无主活体水牛予以公告:

2025年10月22日23时30分梁河边境检查站联合盈江县公安局姐那边境派出所在盈江县姐那乡支东村雪鸡丫口附近路上查获无主活体水牛3头。

因以上无主活体水牛查获现场无当事人和所有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无主活体水牛来源合法证明到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打私专班认领(梁河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一楼),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但不免除案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联系电话0692-6168522。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