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公开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梁河县消防救援局将消防执法信息公示公开如下。
一、消防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6.《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7.《云南省消防条例》
8.《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9.《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10.《云南省“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规定(试行)》
二、消防救援局执法信息
执法主体及人员(县局本级)
执法主体信息
机构名称:梁河县消防救援局
负责人:陈蜀磊
执法区域:梁河县
行政执法主体类别:行政机关
办公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3号
监督方式:1.受理咨询或投诉:梁河县消防救援局,电话号码:(0692)6165309,地址:梁河县遮岛镇南甸路3号;
2.纪委投诉: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消防救援局纪委,电话号码:0692-2138119;3.信函投诉: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消防救援局纪委,通讯地址:德宏州芒市斑色路41号,邮政编码:678400。邮政编码:679200
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云南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服务保障“旅居云南”建设消防便民利企六项措施》等。
执法权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
办公时间
上午8:00-11:40
下午2:30-5:40
单位职责
主要职责权限包括受理处置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社会救助、应急救援等各类灾情;负责火灾和相关灾害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负责各类灾害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受理、核查;对火灾事故的调查;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搜集整理本部门政务服务类、便民服务类、部门职责类等业务的常识问答、事项办理的知识库。
三、消防执法权力清单
详见附件1
四、消防监督执法流程
消防监督检查流程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流程
火灾事故认定流程

火灾事故认定简易调查流程

火灾事故认定复核流程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流程
政处罚快速办理程序流程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
行政强制临时查封流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般程序)工作流程
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详见附件2
六、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实施该行政行为的消防救援机构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上级消防救援机构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举报投诉电话
12345
八、附件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