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食安办公告〔2017〕2号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预警公告
雨季,是各类野生菌生长的旺季,也是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一旦采摘、食用不当,极易引起中毒,重者将危及生命安全。为有效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我县预防野生毒蘑菇中毒风险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尚未食用过或根本不认识,以及生长在喷洒农药、施以化肥的田间地头的野生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幼小难于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
二、加工烹饪野生菌时应注意: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
三、凡集体聚餐、自办家庭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建筑工地、学校食堂等禁止加工制作野生菌,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出现上述症状,应暂停哺乳,以保护婴幼儿安全。
五、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务必及时将情况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学生野生食用菌与有毒菌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
七、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和鉴别野生菌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能力。
特此公告
梁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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