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ZN BSZN-013925-2016
云南省梁河县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月发布
一、受理范围
拟申请办理公司及分支机构登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28日修订) 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十四条第一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国务院令第648号,2014年2月19日修订)第二条第一款:“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三、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办事窗口:梁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30,
下午2:30—5:30
交通方式:自行安排出行方式到达
四、申请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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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数量 |
材料形式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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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复印件 |
1 |
全部使用纸质材料应用A4纸,左侧装订 |
依照申请书第五页《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要求填写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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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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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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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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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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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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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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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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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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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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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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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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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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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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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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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二十个工作日内
法定办理时限: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承诺办理时限:五个工作日内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
(一)审批结果:营业执照
(二)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电话及地址
1、窗口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二层)
2、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692—6168466
(二)监督电话
安全市场和市场监督管理局:0692—6168249
政务服务管理局:0692—6168233
县委编办 电 话:0692—6164580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德宏州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yn.gov.cn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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