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事指南
申请内容:内资企业设立申请
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冠“梁河”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及使用不含“梁河”行政区划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梁河”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审批。
设立其他企业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外商投资企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企业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以及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主管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在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开办的经营单位的名称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登记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
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定。
三、实施机关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即办件、承诺件
办理方式: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
(一)申请登记
1.予以批准的条件:
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
2.不予批准情形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六、申请材料
申请登记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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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介质 要求 |
数量 要求 |
材料 来源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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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全体申请人签署,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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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本人签字)复印件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全体申请人签署,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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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主体身份证明 |
□原件 ■复印件 |
1份 |
申请人自备 |
|
注:申请材料所需相关文书、表单可在办理窗口领取或链接http://www.ynaic.gov.cn下载。
七、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当场或15日(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八、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窗口受理
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档案馆大楼一楼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
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http://www.ynaic.gov.cn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核准登记。
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做出不予核准登记。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或在承诺时限内制定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予以批准决定,并制定相应证书(《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不予批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可以登录“http://www.ynaic.gov.cn ”获取办理结果也可以直接到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获取办理结果。
十、许可服务
(一)咨询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 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档案馆大楼一楼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
电话咨询: 0692-6168466
网络咨询: http://www.ynaic.gov.cn
(二)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查询办理进程也可以直接到该申请事项接收窗口进行现场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692-6168466。
(三)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电话投诉:0692-6168249
(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行政复议机关: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梁河县人民政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梁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相关文书、表单
在受理窗口领取,或到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http://www.ynaic.gov.cn)。
[附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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