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浏览量:6443    作者: 日期:2022/5/20

解读《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2021年12月29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中上水平,全州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12932户,全州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60户,全州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39332家;全州“四上”企业数量达1079家;全州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例超过56%;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12万个左右;争取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引进取得重大突破,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家,力争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1.32万件,力争全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数量达到200个以上。

工作措施:《实施方案》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并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创业创新、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提升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

工作任务:围绕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提出了6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培育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5年全州农业企业达到2407户;二是培育工业企业,到2025年全州工业企业达到270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20户;三是培育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州建筑业企业达到3349户;四是培育商贸企业,到2025年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达到18076户;五是培育服务企业,到2025年全州生产性服务企业达到12800户;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5年中小微企业达到36775 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73600户。

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德宏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二是制定配套措施。各市场主体牵头部门于本方案印发2周内制定有关市场主体培育计划;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措施。三是强化考核监测。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州政府督查室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州营商办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