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梁河县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
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孙兰香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专项整治农村散装白酒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把落实好代表提案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2022年4月7日收到您的提案后,我局班子4月13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认真落实办理。
2020年我局就对散装白酒进行了专项整治,印发了《梁河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我县辖区内白酒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监督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监管结合小作坊登记证办理现场核查,规范生产流程布局,健全卫生措施,落实产品检验,规范产品标签标识。严查餐饮单位、小卖部落实散装白酒进货查验情况,对无法提供索证索票,违规销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的经营单位立案查处,禁止家庭自酿酒上市销售,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规范餐饮单位醇基燃料储存和使用,防止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6家次,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37家次,散装白酒经营单位451家次。查处不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经营散装白酒案6件,给予警告5件,行政处罚1件,罚款4000元。
在此,对您提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2022年5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寸小妹,6168249 )
抄送: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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