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土霉素、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吡虫啉、镉(以Cd计)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4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宏兴市场郭云次销售的1批茄子,镉(以Cd计)超标。
2、宏兴市场李怀香销售的1批茄子,氧乐果超标。
3、宏兴市场李怀香销售的1批辣椒(尖椒),镉(以Cd计)超标。
4、梁河县安发水果行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梁河县金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猪肝,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年9月27日]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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