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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梁河县市场监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省、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打赢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重点,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为契机,以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目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甘当疫情防控“逆行者”,在“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和“止滑促升 决战收官”方面为战“疫”取得阶段性成果及市场主体有序复工、复产、复市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1.守初心、担使命,全面履行党委主体责任。2021年,梁河县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狠抓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局党委坚持利用党委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的活动日开展党章党规、党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使全体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2.促廉政、倡廉洁,严格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局党委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配合县纪检派驻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不断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多次在周例会、党委扩大会议、学习工作群等载体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领域腐败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让党员干部时刻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针对我局监管范围大、行政权力分散的特点,建立了相应完善的风险防控措施体系。确保无禁区、无死角、全覆盖、零容忍。全年共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10次,通报干部作风问题1人,有效遏制了思想涣散、工作作风拖沓的大机关问题,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了作风纪律保障。
3.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持续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面提升。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促梁河县民营经济跨越发展。截至2021年9月,全县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9598户。其中,内资企业140户,私营企业911户,个体工商户829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2户。注册资本的企业94户,注册资本49313万元。共简化提交市场主体合法使用证明763户,市场主体住所使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145户。二是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2020年,全县应报市场主体7641家,已报7427家,年报率97.19% ,年报率远超于省州标准,对未年报的经营主体列入异常名录,实行重点监控,对连续2年未年报的启动吊销程序,共吊销347户,注销792户。
(2)强化疫情市场监管。一是强化职能“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监管,严把口罩质量关,严防哄抬物价乱涨价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503人次,车辆986车次,检查餐饮企业、农贸市场、药品药械,野生动物、食品等生产经营场所6889个次。三是开展疫情期间冷链食品专项检查。目前我县共有冷链食品经营户144户(销售39户,餐馆105户),自建冷库12个。我局严格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督促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见成效。严格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净餐馆”“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实行挂图作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一是餐饮服务环境明显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城区、城郊结合部共需达标餐馆326家,目前已达标317家,因卫生环境问题停业9家,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56人次,检查餐饮企业3450家次,机关学校食堂182家次,推进网络明厨亮灶建设56家,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446户,考核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线上考试305人次,粘贴禁烟标识、文明用餐及发放宣传手册、海报共计20000余份。共发布餐饮红黑榜通报3期,其中红榜9家,黑榜19家,黑榜商户均采取下达责令整改、停业整顿及立案查处等相关程序进行惩处。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8份,立案查处7家餐饮单位,已结案1家,罚款金额5000元,正在办理6家。二是农贸市场环境得到改善。对农贸市场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摊点乱设、货物乱摆、周边乱象“五乱”状况及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提升整治。累计投入资金360万元,广信粮油市场和宏兴市场面貌大为改观。已建好鱼池23个,全部达标正常经营;杀鸡环境改造共11家,已全部达标;制作菜架73个,已全部建好;粉刷墙壁7200平方米;已进行肉类、早点、蔬菜分区规划改造;办理小摊贩备案登记证42户;在市场的出入口建好洗手设施6个、出入口设置栏栅4个;消防通道划线80平方米;清扫顶棚蜘蛛网3200平方米;拆除广告牌30块;制作价格公示牌100块;购买垃圾桶2组;厕所已配洗手液,纸巾;污水管道、垃圾处理等建设内容正在改造中。
(4)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对野生菌售卖期间市场上的摊贩进行登记造册备案,从源头上对食用野生菌进行防控;发放宣传单4000余份,进学校、餐馆宣传800家次,制作宣传展板4块,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共计12期,截至目前,未发生野生菌中毒事故。二是开展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分餐配送、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检查各类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共92家次,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36家次,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检查1次。三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饮食安全。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7次,保障就餐人员10456人次,保障过程中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2.开展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共有网络厨33家,隔断厨房、透明厨房、视频厨房等其他形式631户。3.加强对网络餐饮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督促德宏通、饿了么、美团3家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对入网餐饮提供单位进行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工作纳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对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出了要求,对市场监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食安办、村委会(信息员)、集体聚餐承办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申报备案管理。5.印发了《梁河县白酒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白酒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犯罪行为,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1家,白酒小作坊11家,散装白酒经营单位231家。四是加强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促进放心消费。加强对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农村边远山区小食杂店的安全排查工作,严格检查经营户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质量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肉品品质、打击违法添加非法种植、销售和食用毒品原植物及其添加食品专项行动。共检查卤肉制品加工点6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200家次,摊贩115个次,未发现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腐败变质等不合格畜禽肉加工肉制品的情况,未发现违法添加、使用罂粟壳(籽)的情况。2021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90人次,检查食品销售单位500家次。
(5)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用品质量安全,对全县涉药涉械和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6辆次,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09家次。二是做好疫苗的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家次,疫苗接种点32家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的新冠肺炎疫苗为州疾控中心分配的应急疫苗,疫苗接种点使用的疫苗为县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分配的应急疫苗。疫苗生产企业为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有限公司、北京生制品研究所和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所有疫苗均在有效期范围内。
(6)严格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组织对辖区糖厂、硅厂、腾陇高速公路梁河段、医院等场所使用的重点监控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设备近92台,发出检查记录51份,下达监察指令书1份,共办理特种设备6台,发放使用证6本,办理开工告知登记15台。
(7)严守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加强质量监管工作。采取监督抽查、你点我查、执法检查、飞行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和威慑力。在生产领域抽查中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对安全隐患风险高,具有行业性、苗头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查。
4.加强行政执法,打击违法行为。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形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新格局,在现场检查和查看痕迹资料的基础上,创新督查手段,督查组业务骨干与被督查单位对同一市场主体同时平行开展执法检查,再通过检查结果比对,从中发现基层一线执法监管队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机构改革之后存在的执法人员观念更新不及时,无法适应单头执法向综合执法角色转变的问题。二是部门联动,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的职能优势,开展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加油站、油库、公路沿边停车场、加水点、建筑工地等用油地方开展全面清查,重点查处经营无中文标签境外食品、无照无证经营成品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我局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共查办案件21件,结案16件,未结案5件,罚没收入30余万元,主要涉及过期食品、抽检不合格、超范围经营、产品质量等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具体是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9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0.32万元,占总收入的98.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6万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总收入980.35万元对比,增加10.03万元,增加1.02%,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967.3万元相比,增加13.02万元,增加1.34%;与上年其他收入13.05万元相比,减少2.99万元,下降22.91%,基本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8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0.83%;项目支出90.77万元,占总支出的9.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983.4万元对比增加6.58万元,增加0.67%,基本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21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41.59万元相比,减少42.38万元,下降4.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7%。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3.7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7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41.81对比,增加48.96万元,增加117.1%。增加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项目支出支付隔离工作人员餐费32.62万元及购买市场监管制式服装19.0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974.45万元相比,增加5.87万元,增加0.06%,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4.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4%。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日常工作开展开支;
4.住房保障(类)支出5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7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37万元,下降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41万元,增长14.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79万元,下降58.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占85.05%;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占1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43万元,与上年70.18万元对比,增加8.25万元,增加11.76%,主要原因2021年预算支出增加了2020年工会经费9.98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11.0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展工作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4.14%;接待费0.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场监管、四品一械监管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73%;车辆运行费1.2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等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58%;维修费0.19万元主要用于原工商局办公楼维修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4%;工会经费9.98万元主要用于上缴2020年工会经费;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2.72%;福利费4.7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费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07%;其他交通费用46.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9.04%;劳务费2.4万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3.0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食堂开支,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42%;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7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4万元,固定资产631.0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5.1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04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73.3 |
17.04 |
631.07 |
326.04 |
94.48 |
0 |
210.55 |
0 |
0 |
25.19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开展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正确引导和规范财政资金监督与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有利于重点项目建设,对项目的运行及效率情况提供及时、有价值的信息,促进项目管理,增强项目管理者对项目的责任感。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部门的履职效能。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明确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对象、范围、工作步骤和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对有关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和人员调配等作了部署。开展各项目实施部门自评,编制资料清单、信息调查表、调查问卷,在了解整体支出及各主要项目支出的基础上讨论、制定并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江任组长,副局长瞿丽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员参与,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监督和实施工作。按照相应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2021年度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论及自评报告。
通过对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3.5分,项目支出自评7个,评价金额为22.0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7个 ,良0个,中0个,差0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1111
[附件: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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