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充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员的通知

浏览量:3585    作者: 日期:2023/12/12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调整充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人员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对局机关公平竞争的组织领导,由于人员调整变动原因,通过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主体责任,成立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杨荣道 党组书记、局长、执法大队长

副组长:刘艳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尹以南 党组成员、副局长

们德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家统 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大队长

员: 唐   办公室主任

    宋德华  综合行政执法股股长

     克家荣  法规股股长

     蓉  行政审批股股长

    张新朝  信用监督管理股股长

    邵维相  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股长

    尹晓庆  食品安全协调股股长

    寸小妹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

    李国瑞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股长

    张   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股长

    陈朝芬  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负责日常业务工作。明确杨家统为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规范增量

1.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各股室大队分别负责本机构拟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由几个股室联合起草的由法规股主要负责审查,其股室参与审查。在起草过程中要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随相关文件材料一并上报局领导。

2.各机构在审查中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本局有关机构征求意见。本局有关机构要结合各自职责,根据现行关于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明确的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公平竞争审查结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有序清理存量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各机构要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现行政策措施区分不同情况,稳妥有序推进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存量政策的清理及废除工作。对市场主体反应比较强烈、问题暴露比较集中、影响比较突出的规定和做法,要尽快废止;对已兑现的优惠政策,不溯及既往。具体做法按照县局制定的工作方案执行。

(三)完善定期评估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规章、规范性文件可在定期清理、实施后评估时一并审查评估;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可在决策后评估时一并审查评估。一般性政策措施每满三年进行一次定期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具体由法规股、价格和执法股会同各机构完成。

(四)加强学习宣传

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组织深入学习国务院和省、州、县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文件精神,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纳入年度学习内容,切实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五)强化责任追究

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政策措施的,以及不及时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机构,县局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