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浏览量:3780    作者: 日期: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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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开展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日常办理和监督管理。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开展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行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开展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负责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梁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许可或者备案、检查和处罚。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

14.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

15.负责全县执业药师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2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法规股、科技与计财股、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督管理股、市场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综合行政执法大股。派出机构共有4个,即市场监督管理一所、市场监督管理二所、市场监督管理三所、市场监督管理四所。下属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省委“3815”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州委“三支柱一标杆”发展目标和县委五大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更大力度、更优措施,进一步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增强执行意识、效能意识,用好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更加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为服务梁河县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抓实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二是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这项惠民工程;三是打造市场监管重点领域高效能监管执法体系;四是严防死守抓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五是聚焦安全生产,抓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35590.0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035590.0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887609.98元,下降18.46%,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8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比例缩减;职业年金及奖金减少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035590.02元,其中:本年收入8035590.0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035590.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37609.98元,下降19.43%,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8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比例缩减;职业年金及奖金减少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335590.0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035590.02元,其中:基本支出7475590.0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57609.98元,下降20.7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8人,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比例缩减;职业年金及奖金减少等。项目支出5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元,增长3.7%,主要原因分析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增加10000元,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经费增加1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功能科目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款项支出5016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通讯补贴经费及老干支部书记、委员补助及老干支部工作经费。

2.功能科目2013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项支出18900元,主要用于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工作经费及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经费。

3.功能科目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款项支出5421514.2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4.功能科目20138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款项支出10000元,主要用于12315活动支出。

5.功能科目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款项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营业执照印刷费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经费支出。

6.功能科目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款项支出60000元,用于市场秩序执法支出。

7.功能科目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款项支出9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为产品质量风险预警及监督抽查支出20000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出45000元、质量强县工作支出5000元、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支出10000元、知识产权监管支出10000元。

8.功能科目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项支出370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及抽检支出150000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经费支出200000元;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20000元。

9.功能科目20801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项支出21504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资及工伤生育保险费支出。

10.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款项支出65564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建房费支出。

11.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款项支出664312.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2.功能科目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款项支出79479.22元,主要用于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3.功能科目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款项支出458284.4元,主要用于2021-2023年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

14.功能科目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项支出7157.5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15.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款项支出244390.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款项支出67005.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项支出45161.71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人员大病、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8.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32156.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6276499.58元:(1)基本工资2070288元(基本支出2070288元,项目支出0元);(2)津贴补贴2038488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488元,项目支出0元);(3)奖金141721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21元,项目支出0元);(4)绩效工资508679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79元,项目支出0元);(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4312.32元(其中:基本支出664312.32元,项目支出0元);(6)职业年金缴费79479.22元(其中:基本支出79479.22元,项目支出0元);(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1396.4元(其中:基本支出311396.4元,项目支出0元);(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9979.48元(其中:基本支出129979.48元,项目支出0元);(9)住房公积金332156.16元(其中:基本支出332156.16元,项目支出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65388.04元:(1)办公费113639元(其中:基本支出33639元,项目支出80000元);(2)印刷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0元);(3)咨询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4)水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000元,项目支出0元);(5)电费1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0元,项目支出0元);(6)邮电费7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0000元);(7)物业管理费1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元,项目支出0元);(8)差旅费91100元(其中:基本支出8100元,项目支出83000元);(9)维修(护)费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10)会议费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000元);(11)培训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000元);(12)公务接待费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700元,项目支出0元);(13)专用材料费15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5000元);(14)劳务费1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000万元,项目支出0元);(15)委托业务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16)工会经费83039.04元(其中:基本支出83039.04元,项目支出0元);(17)福利费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0元,项目支出0元);(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0元,项目支出52000元);(19)其他交通费用39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45000元,项目支出45000元);(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910元(其中:基本支出58910元,项目支出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3702.4元。(1)生活补助68664元(其中:基本支出68664元,项目支出0元);(2)退休费46754元(其中:基本支出46754元,项目支出0元);(3)抚恤金458284.4元(其中:基本支出458284.4元,项目支出0元)。

4.资本性支出120000元。(1)办公设备购置1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2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单位无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700元,较上年减少2300元,下降3.1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700元,较上年减少300元,下降4.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计接待77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3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3.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元,下降3.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减少原因:我局实有车辆比上一年减少一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市场主体管理专项经费

1.项目简述。做好市场秩序维护者,确保市场平稳有序。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促我县民营经济跨越发展,二是做好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三是切实履行市场管理职责,做好各项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确保市场监管到位,四是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五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抽查工作。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新增市场主体数≥500户、“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数≥20户、市场主体年报数≥5000户、网络经营主体监管数≥20户;质量指标:市场主体年报率≥95%,“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企业覆盖率≥3%,网络经营主体监管覆盖率≥90%,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明显;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监管市场主体满意度≥90%、公众满意度≥90%。

(二)市场秩序执法经费

1.项目简述。聚焦市场监管重点,强化市场监管执法,不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形成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新格局;二是部门联动,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案件查办中的职能优势,开展联合调查和共同追查,提升执法办案成效;三是强化普法宣传。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数≥20件、专项稽查行动次数≥12次、部门联动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次数≥12次、开展普法宣传次数=4次;质量指标:案件查处率100%; 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各种违法行为逐年下降≥5%、通过实施市场监管执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成效显著,市场秩序逐步得到改善效果明显;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提升市场秩序执法队伍素质水平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监管对象满意度≥90%、公众满意度≥90%。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

1.项目简述。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大力提升消保维权工作水平,建立科学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服务民生。及时化解消费纠纷,和谐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关系,切实维护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受理12315投诉、举报案件数≥30件、开展大型12315咨询宣传服务活动次数=1次;质量指标:受理12315投诉、举报调解成功率95%;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元;社会效益指标:销售假冒伪劣经营户数逐年下降;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消费者满意度≥95%。

(四)打击传销工作经费

1.项目简述。紧密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任务,继续巩固打传工作格局,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强化预防措施,强力推进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和无传销社区、村、学校、企业活动,使打击传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序开展。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和谐诚信的市场环境为重点,确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项目绩效目标。(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无传销社区创建数≥10个、开展无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大型宣传次数=1次、开展部门联合专项整治传销次数≥4次、对集贸市场,人员密集场所等易滋生传销区域的摸排次数≥12次、开展打击传销执法人员培训人数≥50人;

质量指标:完成无传销社区创建并通过验收10个、开展打击传销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80%;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和能力逐年提高;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提升打击传销工作水平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0%。

(五)质量安全监管专项

1.项目简述。做好产品质量促进者,助推质量强县。一是加强质量管理,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全帽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工作;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品牌建设;三是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四是扎实开展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工作,认真做好两项州级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监管特种设备使用户数≥50户、检查特种设备发出检查记录分数≥46份、强检计量器具台数≥370台、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次数≥4次、风险预警监督抽验批次≥10次、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次数≥2次、办理商标件数≥2件、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安全帽专项检查次数≥4次;质量指标:风险预警监督抽验合格率95%、风险预警监督抽验不合格样品处置率100%;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人民群众对质量安全知晓率逐年上升;可持续性影响指标:产品质量风险预警监督抽验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公众满意度≥95%。

(六)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和监管经费

1.项目简述。严守安全底线。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一是加强四品一械各个环节监督检查,确保产品出厂质量安全、促进放心消费、保障饮食用药安全;二是开展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三是开展各类食品监督抽验;四是加大对四品一械的宣传力度,五是加强四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六是加大对四品一械违法行为的处罚。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户数≥1000户、药品经营单位监管户数≥52户、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监管户数≥36户、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户数≥28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次数≥5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240批次、开展四品一械专项整治次数≥4次、三品一械监管人员的培训人数≥50人次;质量指标: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覆盖率100%、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95%;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数0起、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行为不断降低、三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可持续性影响指标:提升三品一械监管水平需长期坚持、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及人员综合监管执法能力显著。(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监管对象满意度≥90%。

(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专项经费

1.项目简述。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牵头部分及配合部分工作,将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有力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一是以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为突破口,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二是以“优环境、防疫情、保健康、促规范、提品质”为主题,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

2.项目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食安心”“管集市”专项行动人次≥60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家数≥400户、检查农贸市场个数≥10个、检查超市个数≥50个、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次数≥5人次、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个数≥2个、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全改善户数≥200户;质量指标:开展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并通过验收率100%、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全改善并通过验收率100%、执法人员培训率95%;时效指标:完成任务时限=1年。(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通过开展“食安心”“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对提升就餐服务环境卫生、市场环境卫生效果显著、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效果显著;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对提升就餐服务环境卫生、市场环境卫生质量需长期坚持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开展“食安心”“管集市”两个专项行动,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5388.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511.96元,下降14.2%,减少主要原因是在职公务员减少8人(调出3人,在职转退休5人),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6408219.15元,其中,流动资产203100元,固定资产5968524.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659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762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83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51项,账面原值238981.8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2024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此件公开发布)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4200111

 [附件: 2024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