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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技工教育工作。
4.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5.拟订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工作体系建设;拟订创业促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6.负责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7.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8.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综合性规范性文件,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创业工作
就业创业指标任务完成情况。2017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6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18人、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2%、开发公益性岗位12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497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2847人、创业带动就业821人。
2.完善社保体系,稳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
(1)坚持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93872人,发放社会保障卡8.3461万张,金融社保卡激活率95%;全面启动金融代征缴业务培训,个人缴费金融代扣率为91.92%,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
(2)坚持抓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扩面工作。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12401人(其中在职职工8380人,退休职工4021人),完成任务12206人的101.6%;退休人员实现社会化管理1783名,社会化管理率达97%。二是认真做好企业1717名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征缴、审核工作,清理征缴企业欠费473万元,确保基金运行安全;三是清理和强化基金征缴。完成了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基金清算工作;四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待遇系统维护工作及企业单位2017年缴费基数申报工作。五是根据政策调整1711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58.37元;调整2086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84.56元。六、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明细表,增加工资明细共19项。七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退一补一”职业年金、提前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费部分预算工作;九是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协调工作,切实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征缴。
(3)坚持抓好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6.65万人,继续做好离休干部、8.13干部和二等乙级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工作;完成城镇职工和居民812张IC卡、职工金融社保卡7969张,城乡居民金融社保卡50454张的制作和发放工作;对全县12个定点医疗机构和28家定点药店进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工伤、生育27115人次的书面稽核工作。审核办理城镇职工和居民特慢病317人次;完成2837人次特慢病年检工作;调查外伤住院病人1211起。
(4)坚持抓好工伤、生育保险参保工作。开展了主题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工伤权益”的工伤宣传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工伤保险参保8888人,生育保险参保7865人完成工伤调查20例。
(5)坚持抓好失业保险工作。失业保险参保5500人,完成任务5500人的100%,
(三)人事人才工作取得新成效
1. 公务员管理工作。一是公务员统计及考核情况:2017年末政府机关有公务员878名(含参公管理97名);根据 2016年度考核结果,对73名当年优秀公务员进行嘉奖,对8名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一次三等功。二是公务员的调配、辞职、培训、招录工作。共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11人;组织全县政府机关符条件的11名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务员初级面试考官培训,进一步充实了梁河县的公务员考官队伍;做好2017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上报工作,上报岗位27个。三是公务员的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完成了全县39个单位1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上报工作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参公管理登记基本信息上报工作;基本完成公务员信息采集工作,公务员信息录入878名,信息采集5.79万条。四是拟写《梁河县关于开展修订公务员法工作调研情况报告》。五是开展第六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日常管理工作,办理88个事业单位的空岗竞聘手续、核准34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二是做好各项专业技术和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布置了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审核晋职材料576份;认定368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办理了36人的转正定职手续;征集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服务岗位23个;清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4个;推荐32人申报工人技术等级资格。三是完成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督查和“回头看”工作,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覆盖、无死角督查,涉及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门)65个;开展集中清理县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清理清退违规借调人员130人;四是招聘、调动、辞职及落实工龄工作。引进紧缺学科优秀人才31人、公开招聘27人、卫生系统订单定向安置4人;退役士兵安置5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3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4人;办理了56人的转正手续;与县林改办做好梁河县国有林场工作人员的招聘及改革实施方案的修订工作;鉴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963份;办理4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手续;办理41人调动手续和落实35人工龄问题;做好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续签聘用合同2人,解除聘用合同9人。五是统计及考核工作。截至2016年底全县共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56人,其中管理人员57人、专业技术人员2712人、事业工勤人员287人;政府口机关单位共有工勤人员174人;2016年我县应参加考核3277人,实际参加考核人数3256人,实际参加考核人员当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有553人;审核76家行政事业单位优秀比例审批表;六是认真做好选优推优工作:审核4人享受 “州贴”人员的相关材料、推荐申报科技兴乡贡献奖人选2人、农村拔尖乡土人才贡献奖人选1人;推荐申报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个;审核推荐上报享受高学历人才补助5人;七是认真做好全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全年共整理归档年度考核表1600多份、各类调资表3800多份、各种入档表700多份,办理转出档案111份,转入档案9份。审核档案331份并加以完善,收集整理各种入档材料600多份。接待档案查阅1130人次。
(四)贯彻落实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1.严格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州工资福利政策,办理退休及安家建房补助费60人,机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人员到龄工资变动5人,执行病假期间工资6人,恢复病假期间前工资待遇1人,病故后丧葬及一次性抚恤费28人;技等工资变动29人,岗位设置聘用后工资变动599人,取得较高学历工资变动67人,落实工龄后工资变动19人,享受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2人,转正定级工资变动81人,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工资2人,取消乡镇人员工资高定1人,受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期间工资待遇变动11人,受处分、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期满工资待遇变动3人,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2人;办理各种津补贴变动66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30人;带薪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期满后工资变动1人。
2.办理2016年、2017年政府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绩效工资7377人次,特岗教师一个月绩效工资115人次;审批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及特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1810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晋级晋档259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2951人,特岗教师向上浮动工资58人;审批政府口2016年度公务员优秀嘉奖72人,三等功8人;调整特岗教师转为正式在编教师改革性补贴92人;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退休人员工资2人;补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6人,艰苦地区津贴7人,改革性补贴6人。审批2017年7月1日第一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前退休人员、离岗退养人员及司勤提前离岗人员提高改革性补贴4673人(其中:特岗教师58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139人;2017年12月1日第二步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月发绩效奖励4470人(其中:特岗教师57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2121人。
3.审批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27713人次;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31154人次;认真完成全县201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和艰苦地区津贴统计报表及清理机关(含参公单位)奖励性项目统计报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统计,临时工使用情况统计及上报工作,审核政府系列中人及提前退休到龄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审核工作,整理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
4.认真做好每个月工资签证、公务交通补贴审核工作。
(五)有序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做好退休审核审批管理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办理74人的退休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整理2014—2017年退休人员档案375余人份。接待查阅档案1379人次,办理档案转出40人份;配合州检查组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督查工作,发放劳动能力鉴定表15人份。
2.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开展了2017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非建设领域企业20户2678人;检查建筑工程项目116个,涉及农民工3000余人。专项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强迫职工劳动的情况。二是认真组织实施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检查了用人单位15户1023人,通过检查没有发现“黑劳工”“黑中介”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2016年度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申报年审174户。四是认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工作,做好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工作。多渠道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深入各施工工地、社区、村委会并结合梁河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对农民工维权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张贴农民工维权海报120张,解答现场咨询42人次。五是组织开展2018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梳理全县各行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建立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较大和重大欠薪(隐患)清单、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春节前“治欠保支”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五员监管”人员名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压实“四重责任”、建立“三个清单”、落实“七项制度”,及时妥善处理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六是组织开展全县劳动保障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共巡查用人单位37户,涉及劳动者2980人;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7起,涉及农民工342人,拖欠工资金额约324.32万元;截至12月已全部结案。六是严格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和退还工作。全年有36个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84.63万元,因竣工验收且公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项目18个,退还本息金额合计403.63万元;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户10.07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余额为584.67万元。
3.做好政策法规、调解仲裁及来信来访工作。一是利用宣传活动日、送政策到企业等方式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共发放宣传材料350份,现场咨询42人次。二是做好全方位受理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工作。依法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件,结案11起,涉及金额71.55万元,结案率达100%。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共接待来访人员478人次,办理网上信访14件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完善仲裁系统基础数据及案件录入工作。
4.做好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审核、劳动关系解除、特殊工时审批工作。共登记用人单位82户,登记劳动合同1059人2118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137人。2017年办理特殊工时制度企业审批2户,涉及工人数57人,其中不定时工作制工人36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工人21人。
(六)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能力
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梁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更新相关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使政府信息工作真正发挥服务领导决策,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服务群众的能力。全年编写上报简报90期。制定2017年人社局党总支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成立领导小组,为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扶贫挂包工作
自挂包大厂乡永安寨村以来,局班子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将帮扶任务落到实处。组织全局职工4次到村走访、慰问挂钩户,广泛收集和征求帮扶的意见建议,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帮扶计划,全力推进永安寨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本着“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宗旨,在精准扶贫中,以技能培训为抓手,引导创业,促进就业拔穷根,坚持技能扶贫出实招,培训项目接地气,通过培训和组织劳务输出,实现务工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全年为挂包村培训211人,其中动员7户贫困户参加了挖掘机培训。共组织劳务输出 人次,有力地推进了挂包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为挂包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挂包村进行养殖产业扶持、对2017年考取的大学生进行资助,全年共投入挂包村资金9.26万余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7 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 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分别是: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实有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4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46.47万元,与上年同期625.90万元上,增加820.57万元,增幅1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9.73万元,占总收入的98.84%,与上年同期615.40万元,增加814.33万元,增幅132%;其他收入16.74万元,占总收入的1.16%,与上年同期10.5万元,增加6.24万元,增幅59%;2017年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就业补助资金378万元(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二是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兜底资金192.75万元、三是增加中央补助扶贫资金80万元。四是人员工资增加226.6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71.27万元,与上年同期611.78万元,增加559.49万元,增幅91.45%;。其中:基本支出933.03万元,占总支出的79.66%;项目支出238.24万元,占总支出的20.34%。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人员经费工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兜底资金、中央补助扶贫资金均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3.03万元。与上年同期602.78万元,增加330.26万元,增幅54.79%。主要原因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整等部门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8.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2.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行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8.24万元,与上年同期9.00万元,增加229.24万元,增幅254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72.64万元。二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金90.04万元。三是农林水支出增加66.5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上年同期611.06万元,增加557.68万元,增幅91.26%。主要原因是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资金、人员经费工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四重保障兜底资金、中央补助扶贫资金均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44%。主要用于年终考核绩效奖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人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14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9万元,完成预算的-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的85.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下乡任务增多,公务用车开支增加;会议培训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3.68万元比2016年的5.61万元减少1.93万元,降低3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68.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合并,下乡任务增多,公务用车开支增加;会议培训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占65.22%;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占34.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人社工作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18万元,与上年同期67.29万元,增加124.89万元,增幅185.6%。主要原因增加劳动转移就业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梁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563.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8.92万元,固定资产224.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88.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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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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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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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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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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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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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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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63.09 |
338.92 |
224.17 |
104 |
31.97 |
0 |
88.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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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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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附件: 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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