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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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在
第二部分 梁河县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梁河县森林公安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森林公安局主要职责
森林公安机关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其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全县范围内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
2、加强对下设派出所领导、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
3、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自觉性。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刑事技术室、法制中队、治安中队、刑侦中队、遮岛林区派出所、平山林区派出所、勐养林区派出所9个部门。
森林公安局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1人。在编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及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组织侦破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3、抓好全县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
4、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负责全县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的计划申报和管理。
5、受理相关部门移交的重特大案件。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工勤1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0人;工勤4人。
离退休人员 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2.88万元(本级财力522.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22.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2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88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奖金;
农林水支出400.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住房保障支出35.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419.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持3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
根据全县财政预算编制口径和要求,我单位2019年财政预算拨款522.88万元,按照平衡预算的编制原则,全年预算支出522.88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19.93万元,其中:行政人员支出工资
296.25万元,其他人员支出13.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84万元,其中: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9.3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11万元,其中: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1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3.84万元:其中:一般公用经费33.84万元(办公费2.49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劳务费0.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 2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办公费2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与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比较增加20万元。 增加原因:2019年把基本支出中平安林区支出调到项目支出。
五、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48.87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502.88万元, 与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相比增加154.01万元,2019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人员工资、退休职工养老金增加。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与2018年项目支出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平安林区支出在基本支出,而2019年这个科目调到项目支出。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 ,减少14.29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和2018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1 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工资福利预算419.93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政策性调增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53.84万元,办公费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印刷费0.06万元、手续费0.06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1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用于维护办公的日常开支;与2018年相比减少了16.5%,减少原因: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平安林区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林区”创建20万元,通过实施该项目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十三五”期间,通过创建活动,达到“平安林区”创建标准,实现“资源增长、生态良好、农民增收、林区和谐”。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49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