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中共梁河县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5803    作者: 日期:201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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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梁河县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县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中共梁河县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梁河县委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县直各部门和乡(镇)执行;研究拟定机构编制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拟定报批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起草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3)审核和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划分;协调县委各部门和县政府部门之间以及县直机关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

4)审核管理全县党委、政府各部门及驻外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审核报批乡(镇)党政领导职数和股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限额;分配下达县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各级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

5)审核管理全县各级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报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审批乡(镇)所属股级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指导、协调全县各类民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7)建立和实施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补员审批制度及人员编制使用计划。

8)牵头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拟订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各级执行机构编制情况,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核发、年审、换证工作。

9)承担统一发放工资的县直机关和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直机关目标管理奖金发放人数的审核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制发和废止印章的收缴、销毁工作;以及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对外挂牌工作。

11)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建设;组织指导机构编制理论研究;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分析、资料整理汇编、信息宣传、业务培训及计算机网络建设。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州编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三是及时开展清理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工作。

四是认真清理党政机关部门办企业。

2.强基固本,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

二是深挖编制潜能,助推民生事业。

三是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队伍。

四是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3.举全办之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4.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县委编办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名,均为行政编制(含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无事业人员。

无离退休人员。

无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万元,占总收入的,97.67%,其他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2.33%。与上年对比增加17.2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18年度全年核发月绩效工作,2017年仅发两个月;2018年调资补发;2018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比上年增加,导致本年度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又本年度专业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委编办2018年度支出合计131.96万元,上年对比增加1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7万元,占总支出的97.13%,与上年对比增加31.68万元;项目支出3.79万元,占总支出的2.87%,与上年对比减少1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调资、月绩效增加,又2018年专项业务支出均纳入基本支出,仅将上年结余数作为项目支出,故出现基本支出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大幅减少现象。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万元,其中办公费7.56万元、邮电费2.67万元、差旅费1.1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9%,增加主要原因分为2018年专项业务支出均纳入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编办本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万元,为上年结余。与上年对比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专项业务支出均纳入基本支出,仅将上年结余数作为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6%。与上年对比增加13.7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月绩效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2%。主要用于工资和津补贴支出83.8元、办公费10.28万元、邮电费2.71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23万元、劳务费0.22万元、其他交通费0.37、公务交通补贴7.34万元、办公设备0.95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2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办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89万元,下降83.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下降83.1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31人。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管理、机构改革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县委编办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67万元,其中办公费7.56万元、邮电费2.67万元、差旅费1.16万元、培训费0.1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工会经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9%,增加主要原因分为2018年专项业务支出均纳入基本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23%。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20.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万元,固定资产18.4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76

2.31 

 

0 

0 

0 

18.4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原因是县委编办没有达到集中统一采购限额标准,日常零星采购采取到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后自行采购方式进行。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县委编办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决算:指根据年度预算执行结果而编制的年度会计报告。它是预算执行的总结。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核算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分为“基本支出拨款”和“项目支出拨款”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行政单位取得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三、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县委编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20191022054430794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2501111

文章来源: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