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1000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梁河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梁河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2、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以及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负责濒危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扎实抓好森林资源保护。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2018年下达森林采伐指标19.57万立方米,加大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的宣传力度,简化采伐办证手续,全年共受理林木采伐申请271份,依法审批 268份,办理木材采伐1.7万立方米,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1760份,共调运木材1.826万立方米。二是加强林地保护与管理。组织开展资源年度出数、林地年度变更调查、森林资源监测三项工作,成立了梁河县林业局林地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林地变更三项工作,梁河已全部核实完省州下达的疑似图斑,核实率为100%,共核实图斑787个,面积182.1公顷,排查行政案件出共86起(含森林公安查处案件),已处罚46起,正在调查处理40起;立刑事案件4起,已起诉。组织开展了2018年森林督查工作,组织开展了梁河县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下达全县疑似变化图斑643个,已核查图斑627个,核查率95.51%,查处案件31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7起,刑事案件4起。核查上报工程占用林地7起,省厅许可2起,面积4.25公顷,州、县林业局今年没有办理占用林地许可。
(二)抓好营林造林,持续提高国土绿化。2018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000亩,按照国土提供全县25度坡以上坡耕地3475个图斑,面积12486亩。梁河县林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20人,分别赴各乡镇开展地块核实工作,目前所有图斑已全部核实完毕,核实率100%,核实情况已报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完成2016、2017年度1000亩核桃基地建设和8000亩木本油料基地提质增效县级自查工作,并完成资金兑付工作;完成2014至2016年度森林抚育补贴资金兑付,共兑付资金392.5万元,所有森林抚育项目资金已全部兑付完毕。
(三)抓好森林防火,保护绿水青山。2018年,全县共发生1起较大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5.45公顷,受害森林面积4.83公顷,受害率0.0573%,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组建各类扑火队79支1507人,其中:专业扑火队2支35人,应急扑火队77支1472人。强化火源管控,2018年共发放审批53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烧,护林员巡山护林14946人次,入山登记5450人次;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排查整改森林火灾隐患67处。加强宣传,全县共发放户主通知书20000份,书写宣传标语237条,出动宣传车辆229台次,进行广电宣传31场次,文艺演出1场次,发放宣传单31000份,五彩旗200组1000面,省长令、州长令2000份,发放印有防火警示标语手提袋10000个,围裙10000条,制作宣传标牌337块。全县121万亩林地投保森林火灾保险,其中公益林32.09万亩、商品林88.91万亩。
(四)加强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抓好生态保护。抓好全县32.39万亩公益林管护,聘用护林员89人对全县公益林进行巡护管护,落实管护范围和管护责任,全县公益林管护良好。;抓好天然商品林停伐工作,按照《梁河县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补助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天然商品林的管护,聘用护林员55人,将管护范围、管护责任明确到山头地块,明确到每位管护人员。督促各乡镇加快天然林补助资金的兑付,截至目前已全部兑付到位。群众对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认知度高,管护积极性高,管护良好。加强南底河湿地公园的保护,编写了《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
(五)林业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一是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扫尾及配套改革工作。共办理林权初始登记、错误更正、拆分合并、补换发证等业务共154宗,面积0.51万亩,发证78本;林权流转4起,面积0.0076万亩,流转金额20.88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246.4万元,已还款金额88万元;调处山林纠纷4起,成功调处4起。二是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深化。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彻底理顺,政府收回国有林场的管理和经营权,一次性打包收回三禾林业有限公司资产及权益,支付三禾公司补偿费2042万元,资金支付率100%,完成相关资产移交审核工作,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国有林场职工乡镇补贴待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得到有效充实,改革工作通过州级检查验收,为保护森林资源、国有林场管理和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有效。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工作,全县应施监测面积162.7726万亩,在各乡镇及三岔河林场设置云南松毛虫、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点30个,实际监测面积162.2672万亩,监测覆盖率99.69%。完成冬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松材虫病疫情集中普查,在普查过程中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及其它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发布上半年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下半年发生趋势预测。全县发生林业有害生物1.2717万亩,完成防治面积1.0717万亩。防治共出动车辆6车次,参与防治人员58人,投入经费2.6万元。有效降低了病虫害所带来的损失,林地薇甘菊待雨水季节过后及时开展防治工作。共调运检疫木材9454.73立方米,竹材67.2吨,藤条4吨。种苗产地检疫138万株,面积8亩,其中:旱冬瓜138万株,复检外地调入苗木0.24万株,苗种产地检疫率100%。组织开展了2018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及“利剑2018”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发放林业有害生物宣传材料2000份,加强对全县使用木质包装单位(个人)、苗圃、花圃、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共登记共生产经营涉木单位15个,种苗花卉经营单位3个,使用木质包装单位5个。查处无《植物检疫证书》运输苗木和竹材案件3起,处罚3人,共处罚金0.22万元。
(七)农村能源工作。2018年完成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38.5万元;开展农村能源建设项目,安装太阳能300户,推广节柴改灶1000户,开展以电代柴电磁炉2046户,空气能热水器148户,目前项目正在开展招标采购,宣传发动,登记落实等工作,项目预计完成时间为2019年底。组织开展2017年度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先进自查工作,组织培训沼气安全管理使用1期,培训农户60人。
(八)持续推进林业生态扶贫。按照县委、县人民制定的脱贫攻坚林业行动计划,结合全县脱贫出列年度计划,整合林业工程项目,有针对性的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贫困乡倾斜,整合林业项目森林抚育2万亩、中央造林补贴0.5万亩投入到脱贫攻坚项目,持续为脱贫攻坚发力。持续抓好生态护林员、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林补偿、农村能源建设、林业产业项目等生态补偿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
(九)抓好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林业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吸取近几年林业队伍违规违纪的经验教训,深入查找林业在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干部职工的政策培训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和日常管理,使队伍作风实起来、严起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梁河县林业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4 人),事业人员51(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2308.7709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5.771216万元,占总收入的99%;其他收入22.999741万元,占总收入的1%。与上年对比减少762.40623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减少409.4200万元;二是森林管护(天然林停伐补助)减少745.23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林业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673.80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797055万元,占总支出的33%;项目支出1802.010985万元,占总支出的67%;与上年对比增加214.6319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国有林场临时人员增加30人,月工资6.3万元,二是局机关,各站所新招录人员增7人,人员工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1.7970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5.1703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国有林场临时人员增加30人,月工资6.3000万元,二是局机关,各站所新招录人员增7人,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人均(不含遗属人员)12.185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林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2.010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9.46156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兑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5.783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199.06676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新增人员,工资支出增加。二是兑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57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7.35772万元;抚恤支出5.4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726.218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355.831919万元;天然林保护164.70769万元;退耕还林支出205.67915万元。
3.农林水支出1790.0493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主要用于:(1)、农村公益事业30万元。(2)、行政运行支出220.822475万元。(3)、林业事业机构支出498.68332万元。(4)、森林培育项目支出450.90908万元。(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63.9971万元。(6)、林业产业化项目支出0.08万元。(7)、林业防灾减灾支出60.324992万元。(8)、其他林业支出256.716394万元。(9)林业自然保护区10万元(10)其他扶贫支出77.5万元(11)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21.01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675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46.75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9万元,支出决算为14.90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062672万元,完成预算的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86万元,完成预算的2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数,仅对日常经费进行了预算,没有对项目资金中的工作经费和非税收入补助经费进行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1.568157万元,下降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62643万元,增长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08万元,下降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压缩公务接待开支1.73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2672万元,占74%;公务接待费支出3.8386万元,占2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0626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0626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营林造林、森林防火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林业改革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能源工作、林业生态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3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83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营林造林、森林防火各类保护地的保护、林业改革工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农村能源工作、林业生态扶贫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林业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03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826704万元,主要原因非税收入经费补助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56076万元、水费0.09828万元、电费0.68305万元、邮电费1.111745万元、差旅费1.93175万元、维修(护)费1.3856万元、会议费0.4954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9894万元、劳务费10.99万元、工会经费9.613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47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梁河县林业局资产总额1332.121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7.277579万元,固定资产618.843893万元,在建工程36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8.0372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2488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70.39平方米,账面原值138.662138万元;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166项,账面原值111.87816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03.1平方米,无账面原值,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2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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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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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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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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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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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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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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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332.121472 |
677.277579 |
618.843893 |
305.364312 |
105.2981 |
0.00 |
208.181481 |
0.00 |
36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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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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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28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9833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728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故(附表10-14)无数字。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一)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梁河县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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