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000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和乡(镇)林业站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为林业局机关,下设7个事业站所分别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管理),营林工作站、种苗站、曩宋木材检查站、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所、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所及梁河县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 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和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种子苗木管理。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组织、指导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管理。4、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森林、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5、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森林案件;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 护区,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 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林区治安工作。6、指导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林业生产项目的规划、申报。 7、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申报、审批工作;管理县级以上的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县林业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8、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林业质量技术标准;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全县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9、组织、指导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应用外资项目和外事工作。10、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森林火灾信息。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即林业局机关下设7个站所,属财政全供给单位。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42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7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2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7.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97.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97.36万元(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24.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变动。二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5万元(林地变更1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万元、农村能源工作经费1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万元)没有纳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27.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7.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7.35万元(本级财力1127.3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7.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减少97.36万元,本级财力拨款比去年减少97.36万元,(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24.71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4.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变动。二是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5万元(林地变更1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万元、农村能源工作经费1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万元)没有纳入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27.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减少;项目支出50.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4,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新增预算项目支出12.14万元,(林业有害生物(微甘菊、松毛虫)防治项目2万元、义务植树项目经费2万元、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项目5万元、党组织工作经费0.84万元、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经费0.3万元、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2万元)。2019年的预算项目支出5万元没有纳入2020年项目预算支出(林地变更1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万元、农村能源工作经费1万元、退耕还林工作经费1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单位离退休112.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09.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8万元、死亡抚恤5.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8万元,合计307.51万元。农林水支出(213)-行政运行222.74万元、林业事业机构421.17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75.6万元,合计71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公积金49.69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6.71万元,项目支出50.64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主要分别用于:1、工资福利支出(301)807.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3.76万元、津贴补贴233.25万元、奖金16.15万元、绩效工资15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8万元、住房公积金49.6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合计8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9万元,项目支出41.64万元。办公费12.2万元(基本支出5.96万元、项目支出6.24万元),印刷费项目支出2.6万元,水费0.3万元(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1万元),电费1.65万元(基本支出0.65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邮电费2.58万元(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58万元),差旅费10.88万元(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7.88万元),维修(护)费项目支出1万元,租赁费项目支出0.3万元,会议费1.4万元(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1.15万元),培训费4.8万元(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公务接待费1.71万元(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1.41万元),专用材料费项目支出3.5万元,专用燃料费项目支出0.5万元,劳务费项目支出3.25万元,工会经费8.2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基本支出2.25万元、项目支出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5万元(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32万元(基本支出万元2.89万元、项目支出4.4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合计232.45万元,其中:退休费220.39万元,死亡抚恤5.76万元,生活补助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万元,
4、资本性支出(310)――办公设备购置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单位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初预算暂无安排。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6万元,较上年减少4.58万元,下降44.7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1万元,较上年减少1.12万元,下降39.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6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5万元,较上年减少3.46万元,下降46.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万元,较上年减少3.46万元,下降46.6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通过森林防火项目的实施,使我县的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内,当日扑灭率在95%以上,火灾案件查处率在80%以上,卫星热点反馈率在98%以上。2.通过林业有害生物(微甘菊、松毛虫)防治项目的实施,可使林地薇甘菊得到综合除治,危害程度减轻,危害面积减少,防治率达85%。监测覆盖率达90%。无公害防治率达85%。3.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项目及梁河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施,有利于完成森林资源的管护目标,管理好全县32.39万亩公益林,可实现生态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能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我县森林资源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2.09万元,占全年总支出的3.7%,主要用于支付机关的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会等日常公务开支。与上年对比减少79.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二是2020年将国有林场护林人员的工资放入了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将该笔支出放入了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111
[附件: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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