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前公示

浏览量:6162    作者: 日期:2020/9/30

梁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前公示

 

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及《德宏州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德财监〔2020〕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评估监督的管理性和建设性作用,促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梁河县财政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一)检查范围。对2019年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开展会计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其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

(二)检查单位。银河融资平台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1.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县财政局开展重点检查。由县财政局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小组成员,对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制定重点检查方案,查资料,现场询问的方式进行。

2.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尹辉

成员:曹加荣、段玉娟 、贾锦、检查小组成员。

3.分析总结报告阶段。2019年10月12--10月15日,认真总结本次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分析原因,形成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二、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以《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

三、监督检查要求

(一)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检查顺利进行;严格依法检查,有效规避行政风险;严肃检查纪律,严格规范检查行为;完善公示公告,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二)在实施检查工作中,不得干扰企事业单位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要积极探索建立会计信息质量标准化体系,改进财政监督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推进和实施会计监督。

(三)对象确定。按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1家地方金融机构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对象。

(四)会计评价监督检查小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会与被检查单位的领导及会计人员交换意见,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纳,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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