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11200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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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 全法律法规。宣传交通安全常识,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依法对辖区道路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指挥疏导交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各项交通治理整顿,纠正和处理各种交通违法。规范和管理交通活动参与者的行为。

(3)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辖区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侦破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缉拿逃逸嫌疑人。

(4)负责定期检验机动车驾驶员能否适合参与交通活动的能力和身体状况。负责机动车检验和小型汽车、摩托车登记挂牌。负责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及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的道路交通影响论证、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督导等工作。

(6)调查、研究、分析交通运行参数与动态,提供各种交通管理对策依据,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对道路、车辆交通参与者及交通环境进行管理和监控、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7)在辖区道路施划、设置各类交通标线和交通标志。

(8)应急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侵害和损失。

(9)执行交通警卫和非常情况下的交通管制。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大队下辖事故中队、城市中队、勐养中队、车管所、办公室五个部门,其中:勐养中队属于外设中队。

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业务分别是:对单位的行政运行及财务 管理、车辆及驾驶人员登记管理、全县辖区内道路交通事维护和事故勘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度,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安全工作继续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统领,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为主线,加强驾驶员和机动车管理,做好秩序管理工作,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给我国的社会、经济等各方面造成很大的影响,在疫情防控工作未结束前,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规定和相关会议精神,二是服从县疫情指挥部和县局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继续抽调人员参加疫情卡点工作和针对突发情况准备应急工作小组随时应对突发情况;三是加强内部防控,针对疫情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对出入办公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加强内部人员管理,对内部人员实行外出报备制。四是进一步加强执勤执法中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因执法过程中造成人员感染,五是继续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的监管检查,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并针对企业疫情防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和相关部门的联合检查,确保企业疫情防控落实到位。

(二)严抓队伍管理

良好的队伍管理是取得优异成绩的根本保障,2021年交警大队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队伍管理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全体民警、辅警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安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结合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全面系统的分析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找准工作发力点,谋划好202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二是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继续开展好“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锻造铁一般的交警队伍;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和日常内务管理,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完善大队二级班子建设,通过积极的请示汇报,配齐、配强大队二级班子;五是加强辅警队伍的管理,针对庞大的辅警队伍,大队各二级部门为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辅警管理办法,针对辅警待遇底的问题,大队将继续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争取进一步提高辅警待遇;六是加强业务培训,全力提高民警执法水平,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是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事故防控网,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交通事故研判机制,每月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勤务机制,切实提高预防事故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继续调整勤务制度,全面加强路面管控,2021年继续以两条省道(镇瑞线、芒那线)为重点,全面强化两条主干道路面管控,强化在两条省道开展路面巡逻检查工作,以定点以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整合警力资源,加强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特警大队、110接处警队、城区派出所的联勤联动,形成共同参战,齐抓共管,全面强化城区秩序管控,同时结合各专项行动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抓住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点,认真分析,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整治、有效果,最大限度的消除辖区道路安全隐患;五是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两站两员”劝导工作及“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警保合作”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六是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在现有警力不增加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交警队伍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勤务模式,管理好辖区内高速公路。七是进一步加强对客货运企业管理,根据大队划分的挂钩企业安排,每月对客货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疫情防控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通报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八是开展好上级部门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四)继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在前阶段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对已完成的阶段积极总结,全面落实上级下发的“放管服”政策,让百姓切身体会到“放管服”带来的好处;二是持续加大下乡送考核下乡送检服务,通过对边远山区的送考和送检服务,解决群众办理业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给生活带来的便利,进一步推广“交管12123APP运用,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推行简单业务掌上办理,节省群众办事成本。在执法活动方面:一是强化业务培训;二是严格执法;三是提高办案质量;四是加强执法安全防护设备投入。在提升服务方面:一是在前阶段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提升“一窗办”“一站办”“当日办”“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二是持续加大下乡送检服务,通过对边远山区的送检服务,强化源头管理。三是继续推进人民调解下乡制度,对简易道路交通事故调解,推行下乡调解服务,解决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信息化管控水平

继续努力推进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大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城市交通管理。

(六)加强请示汇报

加强向上级请示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困难的问题,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解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和困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警力和警用车辆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依法不予公开。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0.9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11.13万元对比减少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的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0.99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99万元(本级财力810.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811.13万元对比减少0.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的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8.42万元,与上年679.5万元对比增加了7.2%,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民警养老保险及辅警工资变动;项目支出82.57万元,与上年131.63万元对比减少了37.3%,主要原因是2020违停抓拍项目已完工(项目款尚未付清),2021年无新增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情况:(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655.47万元,(2040220)执法办案类支出28.29万元,(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58.24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2万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0.2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行政运行 主要用于人员和业务支出

2040220执法办案 主要用于业务及办案支出

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 主要用于购置公安装备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主要用于民警养老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2089999 其他保障和就业支出 主要用于民警工伤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 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6万元,较上年3.96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51.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公务接待费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3.96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51.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3.96万元增加2.04万元,增长51.5%,主要原因是交警大队工作性质特殊,业务工作任务繁重,致使我大队用车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随之增加。根据审计要求,需在预算中相应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根据云保局函[2018]34号文件要求,依法不予公开。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辅警社会保障资金

1)产出指标—时效指标—缴费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降低劳务纠纷率90%

项目二:人民调解员经费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事故调解数250起以上

2)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减少信访案件产生50%

项目三:农村“两站、两员”人员工作经费

1)产出指标—成本指标—每年需投入劝导员劳务费55200

2)产出指标—时效指标—按时完成:202112

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每次劝导交通违法≧50

4)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劝导站23

5)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月开展工作≧2

6)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劝导交通违法率:97%

7)产出指标—质量指标—培训上路指导合格率100%

8)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100%

9)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度98%

10)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按每个村2名辅警计算成本可节约920000

11)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以发生交通事故经济损失预计减少≧1000000

12)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事故预防:每年

13)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有效治理和减少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降低道路交通事故≧200

项目三:城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800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辖区内处理交通事故普通程序40

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月平均处理违法数1300件以上

4)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有效抓拍查处率98%

5)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有效公正的抓拍交通违章:有效公正满意

6)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提高交通违章的处罚数量:管理交通秩序

7)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保障、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

项目四:车管成本物资支出项目

1)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注册登记小型汽车1600

2)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注册登记摩托车3200

3)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注册登记大型汽车110

4)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摩托车驾驶证申领6652人次

5)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补换证业务16000人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车管成本物资支出项目:该项目为我单位车管分所根据职能对辖区内驾驶人、机动车进行管理时所需购置车辆牌照、各类证件等专用物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万元,按照7200//年的标准,以在职25人计算。经费总额与上年19.44万元相比减少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

另有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36万元,按照600//年的标准,退休6人计算,预算开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经费总额与上年0.24万元相比增加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造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45100111


 [附件: 梁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0903361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