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

浏览量:9339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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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州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区划、申报工作,组织实施县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梁河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按要求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和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负责组织林业龙头企业、林农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初审及监测。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开展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开展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梁河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和乡(镇)林业站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检疫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申报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切实加大生态系统的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人工繁育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梁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与改革发展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股、有害生物检疫防治股等6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建,带好队伍,有序做好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党员积分管理、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等党建工作,不断统一和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全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支委会教育累计36次,主题党日(党员大会)教育累计24次,党课教育累计9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3期,参加党员32人,自学1人,送学上门辅导自学8人;建立完成了网上党支部,云岭先锋APP实现在职党员全覆盖,发布活动通知48期,发布会议纪要48期,在职党员六条例云岭先锋APP学习测试通过率和云岭先锋值获取率100%;做好党员积分管理,组织党员个人申报12次,支委会初评12次,党员大会评定4次。

2.抓党风廉政,保障廉洁自律。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廉洁从政的重要位置,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林草工作的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任务分解方案》。组织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内部机构风险防控措施12条,制定个人岗位风险防控措施59条;签订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领导干部不在企业兼职(任职)承诺书、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干部职工禁毒承诺书、关于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责任承诺书等承诺书300余份;组织观看《政治掮客苏洪坡》、《清风云南》、《围猎:行贿者说》等系列纪录片,开展警示教育、爱国主义传承地、家风传承地3次;开展树家训、立家规、正家风、重家教,共建清廉德宏教育活动,召开会议2次,PPT授课1次,家训交流发言1次;开展纪律作风督查9次,召开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2次,扶贫领域自检自查1次。

3.抓实意识形态工作,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制定了《梁河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工作计划》、《梁河林业和草原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梁河林业和草原局形势政策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等方案计划。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1次,开展2019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评问题整改1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难点问题专题研究会2次,开展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分析研判会4次,向上级党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形势政策2次,领导班子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述职报告3份。

4.抓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做好滇皂荚、油茶产业发展项目。根据梁河县滇皂荚产业发展现状,结合全县土地利用空间及农户种植需求,编写完成了梁河县滇皂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做好提质改造皂荚示范村、示范基地等建设工作,完成滇皂荚四旁零星种植3000亩,完成2020年国家滇皂荚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任务250亩。实施油茶提质增效项目2个,使用资金143.34万元。其中:芒东镇翁冷村油茶提质改造示范项目,面积400亩,使用资金100万元。勐养镇中营村中营油茶基地提质改造示范项目,面积240亩,使用资金43.34万元。完成营造林4700亩,义务植树28.5万株。

5.抓湿地保护,促进生态发展。管好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规划总面积302.97公顷,共计25km,总投资为6792万元。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完成了《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实施方案》、《中央财政林业草原关于湿地修复保护项目申报入库方案》、《云南梁河南底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实施方案》等方案;聘用了8名巡河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1次,设置界碑、界桩位置点237个;开展湿地保护宣传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700余份;开展联合执法出动车辆30次,出动人员140人次。

6.抓项目规划和落实,促进林草经济跨越式发展。认真做好林草PPP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给合我县实际情况,编制规划上报2020年拟采用PPP模式计划项目12个,计划投资69000万元。

7.抓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完善编制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共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801份,办理采伐蓄积量51690.48立方米。办理不占限额林木采伐许可证120份,办理采伐蓄积量18870.22立方米。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1672份,共调运木材 16351.36立方米。受理上报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申请26起,面积56.8365公顷,已经批准18起,批准征占用林地面积28.0079公顷,查验项目占用林地60余次。同时,加大项目业主使用林地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力度,培训人次50多人次。对全县9个乡镇《梁河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8.抓生态扶贫,促乡村振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生态扶贫政策。严格按照生态扶贫政策的要求,精准施策,全面压实生态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生态补偿一批脱贫一批的重点任务,创新生态扶贫机制,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大力推进生态产业扶贫、生态项目扶贫、生态补偿扶贫、生态就业扶贫,以生态就业精准到人、生态工程精准到户、生态补偿精准到收入分配,生态项目精准到地块;以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提升生态旅游水平、发展特色林果和林下经济巩固脱贫成果,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脱贫成果稳定。共选聘生态护林员560人,共发放管护劳务费466.66648万元。利用天然林管护和公益林管护资金聘用45人建档立卡户劳动力为护林员,共发放管护劳务费36.08万元。兑付公益林到户补偿资金113.5万元,天然林停伐到户补助292.5万元,退耕还林完善政策性补助 14.29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50.427万元。完成生态扶贫建设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373.32万元。

9.抓好疫情防控,做好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按照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了及时、畅通的信息报告制度,执行疫源疫病监测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参加边防检查站疫情防控卡点防控,进社区、进企业、进挂钩村、网格员入户宣传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共出动人员14537人次,派出车辆139车次,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36次,报送监测信息323条,检查全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9家,检查农贸市场2个,检查餐饮场所10所,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70份,张贴封控告知书39份,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40份,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养殖台账39本,检查指导木材加工厂复工复产46家,复工人员226人。配合边境检查站加大对非法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查处力度,累计检查来往车辆11579余辆,开展疫情防控及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11457人次,发放宣传手册1753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2条,张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海报92份、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海报56份,与企业签订《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47份,发放和指导企业填写《企业复工人员信息登记表》、《体温异常人员登记表》《来访人员登记表》和《复工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等相关表格180多份。发放《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健康管理规定》、《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防控须知》90余份。

10.按质按量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截至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 17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6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0人。

离退休人员 3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7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71.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5.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1.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71.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1.92万元(本级财力971.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5.3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变动。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71.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7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2.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工资、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变动;项目支出89.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2,主要原因分析森林资源培育与上年对比增加39.06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66万元其中: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13299)0.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1.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84.73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080199)1.4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0.9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1.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72.38万元、死亡抚恤(2080801)5.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99)3.07万元;农林水支出(213)831.7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130201)198.42万元、事业机构(2130204)468.03万元、森林资源培育(2130205)39.06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130209)0.5万元、自然保护区等管理(2130210)2万元、动植物保护(2130211)2万元、湿地保护(2130212)5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2130232)6.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130234)9万元、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30299)10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1)53.82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53.82万元。

1.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3.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4.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5.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6.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7.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8.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9. 

本单位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初预算暂无安排。

1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1.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1.0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2. 

(一)因公出国(境)费

13.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14. 

(二)公务接待费

15.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5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330人次。

16.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管理办法等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17.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19. 

减少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

2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1. 

1.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具体为:(一)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公顷以下;(二)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三)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

22. 

2.通过有害生物防治项目的实施,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9%,常发区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覆盖率100%。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普查,第一时间发现松材线虫病疫情,一旦发现疫情,封锁疫情及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加强薇甘菊防控工作,全面控制薇甘菊扩散危害,薇甘菊盖度不超过15%。

23. 

3.通过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勐科河流域水源林自然保护区项目及梁河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施,有利于完成森林资源的管护目标,管理好全县32.39万亩公益林,可实现生态得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能促进林业产业发展,林业经营者得实惠,提高农民收入。有利于创新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我县森林资源建设。

24. 

 九、其他公开信息

25. 

(一)专业名词解释

26. 

1)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草原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27. 

2)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9.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4.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人员划转,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3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31.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32. 

   十、重点领域项目

(一)项目名称

33. 

2021年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重点领域项目名称为: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

34. 

(二)立项依据

35. 

中共梁河县委对梁河县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36. 

(三)项目实施单位

37. 

项目实施单位:梁河县国有林场。

38. 

(四)项目基本情况

39. 

梁河县国有林场总辖区面积为196554亩,占全州国有林场面积的56.6%,森林资源丰富、生态区位重要,分布有思茅松、西南桦、水冬瓜、木荷、栎类等树种,野生动物有黑熊、野猪、黄羊、黄猴、蜂猴、各类鸟和野鸡等保护动物。林区内有7个居民定居点,有360余户1600余人。目前林场在职职人员12人,聘的护林员共有42人,其中专职19人,兼职23人。为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加强交流促进管护工作整体提升。

40. 

(五)实施内容

1)进一步推动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2)总结交流各地工作做法和经验,推动管护工作整体提升;(3)汇集分析和调研热点、难点管护问题,推动森林资源精细管护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梁河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20万元。

(七)项目实施成效

生态环境水平得到提升时间,提高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效果,提升林场森林资源对生态环境建设贡献。

41. 

监督索引号53312200632700111  


 [附件: 梁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表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