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10135    作者: 日期:202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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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和旅游节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申报文化、旅游项目,引导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梁河县委办公室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梁办发〔2019〕28号文件)精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梁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梁河县文物局牌子。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

2、公共文化旅游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

3、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股。拟订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为契机,整合梁河县各类优势资源,加速“+旅游”融合,把梁河县打造成为以养生养老、健康食品生产为核心的“山水田园 康养梁河”健康生活旅游目的地。

1.千方百计促旅游业复苏。按照省州“六稳”、“六保”,加快文旅产业复苏相关工作部署,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市场发展”“五大举措”促旅游业复苏工作要求,围绕大滇西环线建设,推进旅游智慧化激发文化旅游市场活力,培育文化旅游经济增长点,推动实现消费人气回暖、消费信心回升、消费市场回补。

2.做好“十四五”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以能够纳入州级、省级和国家规划项目为目标,结合梁河县全域旅游规划、梁河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文化和旅游“十四五”专项规划,做好项目储备。

3.提升公共服务,为脱贫攻坚提供保障 

积极申报梁河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提升建设加,争取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现66个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文化设施100%覆盖;开展“戏曲进乡村”培训及演出、文化惠民送戏下乡、“送培进村”等村级文化服务活动;推进群众文化创作出精品力作,建设好“三馆一中心”、总分馆,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认真组织申报第四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辖区内文物资源勘察,申报一批州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全民文物保护意识,加大文化供给力度,推进群众文化创作出精品力作,持续改善群众文化生活条件,带动广大群众精神文明建设。

4.拧紧责任螺丝,营造文化市场环境

加强文旅市场疫情防控,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抓好文化市场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执法人员、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大力推行文明执法,以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贯穿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始终,加强文旅市场专项整治,做好“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维护全县文化市场繁荣稳定。

5.直击问题关键,丰富全域旅游新业态

按照《梁河县全域旅游规划》《梁河县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稳步推进梁河旅游工作融入大滇西环线建设,推进南甸步行街、傈花卡、旅游厕所等建设,加快底养、大坪子等半山酒店建设工作。依托温泉、回龙茶、葫芦丝、滇皂荚等特色资源,聚焦“五个小镇”打造,提升南甸宣抚司署、李根源故居、九保古镇等景区品质,突显精品化旅游要素。做好“旅游+”“体育+”文章,着力打造一批集观光体验、休闲度假为一体的旅游项目,推动旅游服务业升温升级。举办各种民族节庆活动、文体赛事等活动,聚集人气、推介梁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4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3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1.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35万元对比,减少78.91万元,减少了9.74%,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1.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1.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1.44万元(本级财力731.4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35万元对比,减少78.91万元,减少了9.74%,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1.4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3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4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696.85万元对比,增加11.59万元,增长了1.66%,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项目支出23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113.5万元对比,减少90.5万元,减少了79.73%,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2021年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减少3.1万元,下降40.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2.6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主要原因减少了人员因公出国(境)预算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33.33%,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接待170人次。主要原因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减少对口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重点项目经费预算23万元,分别是:梁河县礼堂修缮经费14万;梁河县文物保护经费1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2万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2万元;梁河县图书馆工作保障经费1万元;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3万元。我部门将严格按照资金预算实施项目,坚决杜绝超预算行为,坚持以执行预算为中心,以节约费用为重点,抓好部门项目财务管理工作,实现预期绩效目标:公共服务场所全覆盖、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文旅市场监管“零容忍”、对外文化交流日益频繁、文艺作品创作繁荣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部门决算中主要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36万元,增长了18.09%,主要原因增加了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35700111

 [附件: 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