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2015年梁河县县本级及乡(镇)部门“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浏览量:14884    作者: 日期:2016/12/1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决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省政府和州政府及县政府工作安排,经梁河县财政局汇总,梁河县县本级及乡(镇)部门,包括县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如下:

一、梁河县县本级及乡(镇)部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统计表

编制单位:梁河县财政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

2015年度预算统计数

2015年度决算统计数

栏  次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一)支出合计

2

285.59

956.22

  1.因公出国(境)费

3

2.0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14.10

525.39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71.72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14.10

453.67

  3.公务接待费

7

271.49

428.79

    (1)国内接待费

8

271.49

428.79

    (2)国(境)外接待费

9

(二)相关统计数

10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1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1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7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325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4,031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6

44,794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7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二、机关运行经费

19

5,688.94

(一)行政单位

20

4,659.06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1

1,029.88

 

二、“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县本级及乡(镇)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956.22万元,比2014年减少88.6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670.6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决算数2.05万元,比2014年减少0.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2.05万元。2015年县本级及乡(镇)部门因公出国(境)组数为1个,人次数为1人: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因公出境一次1人,实际产生费用2.05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决算数525.39万,比2014年减少47.7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1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1.72万元,比2014年减少47.77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71.72万元,原因为梁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购入疫苗运输(特殊)车辆一张;梁河县公安局由于公安工作特殊性,需增加6张执法执勤用车,共计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3.67万元,比2014减少98.93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439.57万元,原因为根据省、州文件要求,全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作预算,而梁河县公车改革至2016年9月才实施,故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较大。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7辆,保有公务用车325辆。

3、公务接待费。2015年决算数428.79万元,比2014年减少74.0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57.3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428.79万元,比2014年减少74.0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157.3万元。原因为公务接待增加,其中:公务接待4031批次,44794人次。

三、其他事项

      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梁河县县本级及乡(镇)各部门“三公”经费汇总,由财政局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

 [附件: 2015年度梁河本级及乡(镇)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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