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梁河县林业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梁河县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国地绿化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有关林业法律事务。2、组织实施,编制森林经营方案。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森林分类经营工作、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4、组织指导监督林木种苗的生产、经营、选育和种质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地变化以及森林资源消长量调查,监测及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初审监督,指导有关费用的征收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经营;负责濒危种进出口管理以及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批工作。 8、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大基建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
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与“平安林区”创建活动的开展相结合,全面夯实“打、防、控、梳”体系,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创建目标。一是认真执行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二是木材运输和加工经营管理得到加强。三是严格征占用林地管理。加大了违法占用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查处违法占用林地9起,面积1.072公顷。共受理各类工程征占用林地申请12起,审核上报7起,已经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6起。四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
2、森林防火工作
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2起,火场过火总面积6.08公顷,损失面积2.89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98万元。直接扑火费用总计8.48万元。出动人工705人次,车辆63辆次,摩托车58辆次。火灾案件查处2起,查处率100%,林火当日扑灭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369%,各项指标均在省、州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一是加强宣传。二是加大火源管理,坚决堵住火灾源头。三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四是强化扑火队伍建设。共组建各类扑火队75支1666人。五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共计投入森林防火资金127.21万元。
3、营林绿化工作
完成人工造林16000亩,其中巩固退耕还林0.5万亩、中央造林补贴0.3万亩、特色产业0.8万亩。实施森林抚育3万亩,西南桦改培0.2万亩,义务植树15万株。申报2015年度造林及整族整乡推进核桃种植2000亩,坚果1000亩。
4、林业改革
积极推进主体改革扫尾工作,将工作纳入到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正常业务办理。截至目前共办理初始登记13宗,面积881.2亩;林地拆分18宗,面积252亩;林权证错误更正27宗,面积622.3亩;林权证补换62宗,面积1262亩。 加强县级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林权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共办理林权流转20宗,流转面积2257.5亩,流转金额111.634万元。林权抵押贷款登记1宗,抵押面积22亩,贷款金额15万元;林地互换2宗,面积13.2亩;林权信息查询146次。开展国有林区、林场调研工作,拟写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调研报告。参与县委、县政府山林纠纷调处工作6起,开展山林纠纷外业勘测10余次。成功调处纠纷2起,面积2005亩。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在全县各乡镇及林场设立松材线虫病、松毛虫、西南桦、薇甘菊等林业有害生物长期监测点24个,半年来发布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2次。除治森林病虫害0.556万亩。林地薇甘菊防治0.029万亩,成灾率均为0。检疫木材0.744万立方米,药材2.82吨,苗木3.8万株,藤条13吨。
6、农村能源建设工作
完成续建沼气池30户,完成节柴改灶100户,完成农村太阳能热水器150台,投入资金54万元,占任务的100%。
7、野生动物保护
兑现2014年野生动物肇事补偿33.23万元。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悬挂布标10幅、永久性宣传牌3块、清查整治餐馆100余家。联合森林公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加大动植物企业发展,办理人工种植经营石斛许可证17份。
8、森林分类经营
全县共管护公益林32.39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24.07万亩,省级公益林8.32万亩。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积极做好生态公益林的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公益林区无偷砍盗伐和滥砍滥伐现象,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效益不断凸显,有效的保护水源和防治水土流失。兑现2014年度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29.95万元。
二、部门的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机构人员情况
纳入2015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梁河县林业局下设营林工作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参公管理)、农村能源站、种苗站、曩宋木材检查站、林权管理服务中心6个站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1、2015年末梁河县林业局人员编制总数 52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12 个,事业编制数 39个(参公管理5个),工勤编制数 1 个。2015年末实有在职人数 56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 35人,参公管理4人,工勤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35人,离休人员0人,共计91人。遗属补助人员7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5年10月新带编招录营林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1人,实有在职人员数从上年末的55人,增加到现在的56人。退休干部2015年去世1人,实有退休人员从上年的36人,减少到现在的35人。
3、年末实有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9辆。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林业局决算总收入2036.887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220507万元,占总入的98.98%;其他收入20.6671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2%。与上年对比增长1122.0976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调整基本支出收入资金;二是财政拨入本年度项目资金及以前年度项目资金。
2、2015年决算总收入2036.887698万元,其中:项目收入1399.105691万元,占总收入的68.69%;基本支出收入637.782007万元,占总收入的31.31%。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本年支出2129.172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8.062052万元(人员经费560.7707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77.291345万元),占总支出30%;项目支出1491.110445万元(基本建设资金支出304.047万元),占总支出70%。与上年对比增长435.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一是调整工资提高了工资发放金额。二是支付以前年度财政欠拨的项目款。
(二)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各站所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638.0620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工资提高了工资、退休费发放金额。二是开展“平安林区”创建工作。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抚恤金、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89%;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11%。
(三)项目支出情况
其他资本性支出49.758308万元。主要用途:购办公设备20.5318万元;曩宋检查站修缮14.297008万元,购公益林管理系统软件9万元;三岔河林场公益林管护公路维修5.929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4.941463万元。主要用途:付退休费178.451798万元;付2014年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82.2387万元,补偿面积82238.7亩,每亩补助1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18.4,18765万元。其中:(1)、其他退耕还林支出41.946796万元。其中:付2011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助资金26.946796万元,每亩59.7135元,共4650亩;付2014年太阳能安装补助款15万元,每台1000元,共150台。(2)、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1.1266万元。兑付2013年特色产业油茶种植补助11.1266万元,每亩424.02元,共262.4亩。(3)、农村公益事业34.475万元。其中:兑付2010年以前省级农村沼气项目补助资金6.2万元;每口1000元,共62口;兑付2012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节柴改灶补助1万元,每座100元,兑付201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节柴改灶补助0.075万元,每座75元,共10户;兑付2013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省级沼气项目补助7.2万元,每口2000元,共36口;付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太阳能热水器项目10万元,每台1000元,共100台;付2014年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病旧沼气池改造10万元;每口1000元,共100口。(4)、森林培育392.14225万元,每亩95元,共补助41278.13亩。(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0.8300万元,每亩10元,共30830亩。(6)、林业产业化198.200387万元。付2011年低效林补助款80.07万元,每亩100元,共8007亩;付勐养、平山2013年油茶种植补助40万元;付勐养、平山2013年核桃种植补助 40.5万元;付小厂、河西2013年油茶、种植补助2.430387万元;付小厂、平山、大厂、河西2013年核桃种植补助35.2万元。(7)、其他林业支出9.697732万元。付2013年特色产业补助9.697732万元。
基本建设支出304.0470万元,主要用途:棚户区改造工程款270.7万元;森林防护站办公设备购置33.3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9.1724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3.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上年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6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行政管理事务,大金塔绿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517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9%。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费、抚恤费。
3、节能环保支出55.219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退耕还林。
4、农林水支出1571.388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林业事业机构、行政运行、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96.2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2%。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住房公积金。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总额为18.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森林病虫防治、营造林、森林资源管护等工作产生的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5.68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上年“三公”经费总开支是18.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6.15万元)相比开支有所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47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没有购置车辆。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全年公务接待213批次接待人数1892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638.062052万元,人员经费560.7707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77.291345万元,占基本支出12.11%。与上年对比增长37.1070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作任务增加,新增“平安林区创建”工作。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二)、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当年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一是年内人员的增减、工作项目和任务的增加,公用经费预算数没有作相应的调整。建议年终时县财政应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作相应的预算调整。二是林业局项目多、工作量大,工作经费不足,给林业各项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难度,建议上级在下达项目时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
(一)2015年梁河县林业局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履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年终认真组织部门决算、及时编制决算报表。
(二)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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