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环保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是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据主管环保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统计报表的编制汇审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环境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变动情况及原因。2015年末实有人数14人与上年同期11人增加了3人,增长率27.27%。原因是2015年6月从河西乡人民政府调入1人(事业专技),2015年10月新招考录用事业专技1人。2015年12月从小厂乡人民政府入1人(公务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四、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环保队伍的思想教育
1.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
根据县委专教办要求,我局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梁河县环境保护局支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梁环支发〔2015〕1号)的要求,成立了以局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专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并印发《梁河县环境保护局支部委员会关于成立“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领导小组和职责的通知》(梁环支发〔2015〕2号)进一步健全机构,保证专教活动有序开展。我局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委、州委和县委规定的学习内容,还自选了习近平总书记“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等篇目。通过学习教育、专题讨论、交心谈心,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进一步牢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2.加强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共有2个职工办理了喜事,均按规定办理了审批手续,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行为。
3.强化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德宏州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环保系统“六不准”规定,正确行使权力,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全局没有出现一人贪污受贿、吸毒贩毒、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反党纪国法的问题,
党员队伍和干部职工保持了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4.加强挂钩村工作
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相关专题教育、新农村建设等会议精神,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对挂钩村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点河西乡来连村,认真开展了“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进村入户直接联系群众,完成了第一轮的走访工作,全局共对39户贫困户进行了挂钩帮扶。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到来连村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禁防工作队员,协助村两委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禁毒防艾、甘蔗和烤烟种植等工作。一年来共投入挂钩村经费4.7万元,为民办实事好事13件,发放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00本,环保宣传单500份、环境保护宣传册300本、学生环保作业全300本、环保布袋350个、环保围裙350个,加大了环保的宣传力度。
5.做好综治维稳和禁防工作
我局按照与县人民政府签订的《梁河县2015年度单位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开展综治维稳和禁防工作,与挂钩点河西乡来连村签订了共建责任书,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抓好挂钩村和局机关综治维稳和禁防工作。做好挂钩村宣传工作,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6.1儿童节、6·26禁毒防艾日进行宣传。同时将综治维稳和禁防工作与环保业务工作、党建工作一起部署、检查。综治维稳和禁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单位无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感染者、挂钩村无新增吸毒人员和艾滋病感染者,一年来无上访事件发生。
(二)环保各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基础、推进和监督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了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自觉性,营造了环境保护为人人,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3.8万元资金制作图文并茂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0000本,送发到县四大机关、县直相关部门、全县主要排污企业、学校等部门进行了宣传;在6.1儿童节、6·26禁毒防艾日和民族节日期间开展宣传活动,发放环保知识宣传单1000份、环保布袋500个、环保宣传册700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800本;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由分管环保的副县长发表了专题电视讲话,在县城主要街道悬挂大幅环境保护宣传标语5幅,在县电视台进行了环保宣传标语宣传,将环保法律法规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家庭进行广泛宣传,县城赶集街天到人口集中区进行摆摊设点进行了宣传,共发放环保宣传单2000份、环保布袋1000个、环境保护宣传册500本、学生环保作业全500本、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000本、环保围裙500个;在“梁河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梁河县环境保护局网页”公开环保法律法规、办证程序和重要工作开展情况,使环保法规深入人心,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环保氛围。
2.污染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按照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 2015年我县列入省级重点减排项目有3个, 目标任务为确保勐养糖厂和芒东糖厂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正常运行,梁河县污水处理厂全年新增COD削减量137吨、新增氨氮削减量22吨;201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比2014年排放量减少4.81 %、8.87%,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与2014年持平。目前勐养糖厂和芒东糖厂深度治理+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已通过州县两级竣工环保验收,2014/2015年榨季运行正常,目前已对工程进行了维护和保养,来年榨季可以运行正常,以上2个项目污染减排任务已完成。梁河县污水处理厂现已铺设配套管网28.78公里,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进出口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已安装并通过了州环保局的验收,州环保局以德环发[2013]318号文件批准试运行,已通过州环保局的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日处理污水约4200吨,建有运行台账,1-11月年共削减COD 131.27吨、氨氮22.46吨,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95.82%、102.09%,污染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年底有望完成全县的污染减排任务。同时,积极为污染减排企业向上申报污染减排补助资金项目,为我县3个糖争取污染减排补助资金190万元。
认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德宏梁河力量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梁河糖厂、芒东糖厂、勐养糖厂、梁河县万鑫硅业有限公司和梁河县光坪锡矿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工作,目前德宏梁河奥环水泥粉磨站正在开展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硅冶炼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五不准”要求,督促县内2家硅厂在2015年度开炉前到州环保局办理了重新启动生产手续。
3.严把环评准入关,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抓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对建设项目环评开展延伸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全县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着力加强全县清查出的2个“未批先建”项目的监督检查,要求限期完善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对州政府2015年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20项重要工作、10件惠民实事,以及阿昌族整乡推进整族帮扶等重点项目,开通 “环评绿色通道”,为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项目严格把关,在审批权限范围内主动效依法办理。一年来共审批报告书1份、报告表5份、登记表44份。
4.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环保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5]云价费发第26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008号)精神,完成了全县17家排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第三产业的排污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来征收排污费,在征收过程中,有监测报告的,按照排污量和污染因子来计算排污费,没有监测报告的,按照物料衡算来计算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认真执行排污收费“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排污费由排污单位直接缴入国库,1-10月共计征收排污费63万元。
5.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州环境保护局对2015年环境监察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按照监察要点和监察频次开展了环境监察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年来共出动执法车辆108辆次,执法人员351人次,巡回检查企业和在建项目15家,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共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要求企业进行认真整改,注重开展后督察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今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家,共计罚款5.1万元。组织开展了11家主要排污企业“一企一档”的建档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主要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县城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察工作,聘请1名管理员经常对水源地污染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污染情况及时上报和处理,确保县城饮用水源地的环境安全。在中高考期间,开展了环保绿色护考行动,不定期深入各考区进行巡查,为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备考环境。 通过开展环境监察,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热点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6.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群众切身利益的观念”和“改善环境就是稳定社会的观念”,对群众投诉、信访的环境问题,严格依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向信访人说明情况,按环保信访程序逐步予以解决。一是坚持执行“12369”环保热线值班制度,保证 24小时通信畅通,使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受理及时、处理及时。二是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三是对杨雄和吴继红采用极端方式,反映到省委巡视组、微博上的信访件进行了持续的关注和应对,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一年来共收到群众各类环境投诉件17件,处理17件,处理率100%。
7.加强环境安全应急和环境管理工作
按照《梁河县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环境应急管理,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主要排污企业和重点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了环境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编制了工作方案,组织监察人员对制糖、硅冶炼、水泥、尾矿库开展了专项检查。按照州环保局的要求,加强硅冶炼企业和糖厂榨季期间污染物排放监管工作,向每个企业派驻1名工作人员驻厂检查,每半月上报一次监察情况,确保了我县硅冶炼企业和制糖企业今年以来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督促企业在试生产或验收前进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一年来共完成了4家企业的审查备案工作。
8.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
认真落实县人大审议批准的《梁河生态县建设规划》,组织开展了全县4个乡镇的农村环境污染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上报环保专项资金项目6个。完成了梁河县6乡3镇的《生态文明乡镇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各乡镇认真开展了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工作,为遮岛镇上报生态文明乡镇巩固提升项目1个,完成了九保乡生态文明创建材料的上报工作。同时,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为河西乡邦读村争取州级切块资金6万余元,用于配备该村农村垃圾清运设施,向省环保厅争取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资金项目2个120万元,目前正在实施当中。认真开展了我县“十三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文本已编制完成,共规划项目15个,计划总投资2.76亿元。组织开展了“七彩云南梁河保护行动”,积极开展绿色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开展了绿色学校和绿色社区的申报工作,现有省级绿色学校5所,州级绿色学校12所,省级绿色社区1个,目前正在申报省级绿色学校4所。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此表无数字)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8)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总收入4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428万元比同期415万元,增加了13万元,增长率为3.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占总支出的19.90%,项目支395万元,占总支出的80.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1(类)-0101(款)”、0307(款)支出,主要反映基本的支出“211(类)0199-0307-9901(款)”支出,主要反映项目的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万元,其中:2019999款支出1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85%;2110101款支出行政运行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6%;2110307款支出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6%;2210101款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项目支出情况分析:
2015年用于梁河县环境保护事业的项目支出为395万元。其中: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18万元(含2014年的10万元环境监测监察经费及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经费,占项目支出的4.53%;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3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3.64%。用于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83%
(四)、2015年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环境保护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万元,(其中:2019999款支出1万元; 占基本支出的0.85%;2110101款支出行政运行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56%;2110307款支出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6%;2210101款支出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3%) 与上年对比增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5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6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环保部门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84%。与上年对比增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5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8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环保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减少2万元,增加/减少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环保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环保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万元,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境监察、监测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环保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92人,接待费开支2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增减少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环保部门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环保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
[附件: 2015年度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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