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浏览量:5503    作者: 日期:2016/12/23

 梁河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梁河县审计局为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肩负着县本级的审计工作和确保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

1、负责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我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我县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按照国家和审计署的有关审计法规和工作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审计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安排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组织开展行业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梁河县人民政府和德宏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梁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⑹县人民政府管理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⑺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授权,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赠款项目和项目执行单位的财务收支。

⑻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绩效进行审计评价。

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的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9、承办县委、 县政府和州审计局及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梁河县审计局在业务上属双重领导,每年结合省州下达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项目开展业务工作,主要有:

1、财政预算执行和税收征管审计。

2、经济责任审计。

3、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4、专项资金审计。

5、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6、项目资金绩效审计。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根据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总体要求,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四个确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稳定”;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管理,为实现年初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州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完整原则。部门预算数据要真实准确。

3.结构优化原则。有效整合财政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要做到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5.公开透明原则。加强预算法律法规宣传,做到政策制度公开透明;明确预算编制各阶段重点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机制,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标准

1.职工工资(包括在岗职工资),根据单位编制和法规政策,按现行工资标准计算核定。
    2.一般公用经费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我局的人员配置,统一按支出定额按规定标准核定。
    3.公务车费用2015年公车改革,公车改革中,审计局不留公务车,所以公务车费用为零。

4.公务接待费根据2014年的支出情况以及2015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来核定。
    ⒌项目支出根据我局2014年实际支出情况以及我局制定的2015年全年主要工作任务进行核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梁河县审计局内设六个股室(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资源环保与社会保障审计股、行政事业股)。纳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四、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0.4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100.48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48万元,占总支出的90%,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1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8”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的工资福利支出,非统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一般公用经费支出,车辆经费支出,工会支出,日常工作经费支出,审计业务支出; “208-05”支出,主要反映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221-02”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预算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4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19%。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3.45%。

在基本支出预算中,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2014年预算0.5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费0.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费无预算,比去年上升100%;2014年、2015年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为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审计调查、审计复议、审计回访等审计业务及相关公务的费用。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201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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