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关于对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976    作者: 日期:2021/7/7

关于对梁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郭所兰代表:

您提出《关于请求修缮芒轩村芒彦、光糯小组文化活动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文化活动室属村级公益事业,近年来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农村活动室建设,积极向上争取各种项目资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上级调整了各行业部门的项目资金,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领域,而活动室建设属脱贫攻坚负面清单项目内容,故无法用整合资金安排。近期内无法解决修缮芒轩村芒彦、光糯小组文化活动室。今年国家将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不断加大乡村振兴战略投入力度。届时,我们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尽早实现项目建设。

郭所兰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很好,但由于以上原因近期未能解决您提出的要求,请谅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财政工作。

 

 

                   梁河县财政局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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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梁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