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关于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的通知

浏览量:5297    作者: 日期:2022/5/23


关于公布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方式的通知

 

各乡(镇),各单位

为使更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德宏属地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监督,对德宏属地网站网页、APP、网络账号中存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

5.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的;

6.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的;

7.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

9.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二、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详情分类

1.政治类

涉攻击党和国家制度及重大方针政策,攻击“两个维护”,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损害国家形象荣誉利益,破坏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诋毁英雄烈士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暴恐类

(1)涉宣扬暴力恐怖思想、教唆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传授暴恐犯罪技能以及传播暴力血腥视频、图片等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涉暴力催收电话、骚扰电话、骚扰短信;

(3)涉互联网金融借贷相关内容;

(4)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3.诈骗类

(1)涉仿冒银行网站进行支付交易诈骗、仿冒电信运营商网站进行支付充值诈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涉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包括追讨经济损失)。

4.色情类

(1)涉色情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2)涉网络招嫖违法犯罪行为;

(3)涉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淫秽色情违法犯罪行为。

5.低俗类

涉低俗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6.赌博类

涉网络赌博违法犯罪行为或赌博相关内容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7.侵权类

境内公开互联网平台上涉嫌泄露个人隐私、侮辱谩骂、诽谤诋毁的信息。

8.谣言类

(1)涉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等网络谣言;

(2)有待查证辟谣的网络谣言线索;

(3)涉及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的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

三、举报方式

1.德宏网:

(1)网址:http://www.dehong.gov.cn/

(2)电话:0692-2111018

(3)电子邮箱:yndehong@126.com

(4)传真号:0692-2999904

(5)邮寄地址:芒市南蚌路51号德宏传媒集团

(6)客户端:掌上德宏App

(7)微信公众号:掌上德宏

2.芒市:

(1)网址:http://www.mangshi.gov.cn

(2)电话:0692-3029080

(3)电子邮箱:mswwxb2019@126.com

(4)传真号:06922133424

(5)邮寄地址:芒市斑色路26

(6)微信公众号:关注“微美芒市”,点击“互动服务”菜单举报。

(7)新浪微博:关注“芒市微语”微博,点击私信举报。

3.瑞丽市:

(1)网址:http://www.ruili.gov.cn/

(2)电话:0692-6622088

(3)电子邮箱:rlswwxb2@163.com

(4)传真号:0692-6622088

(5)邮寄地址:瑞丽市建设路12号中共瑞丽市委网信办

4.盈江县:

(1)电话:0692-8117398

(2)电子邮箱:yjxwxb2022@163.com

(3)传真号:0692-8116793

(4)邮寄地址:盈江县平原镇行政中心1114

(5)客户端:盈江云APP

(6)微信公众号:美丽盈江

5.梁河县:

(1)电话:0692-6161366

(2)电子邮箱:lhxwxb@126.com

(3)传真号:0692-6161366

(4)邮寄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振兴路13号县委网信办

(5)客户端:梁河云APP

(6)微信公众号:葫芦丝之乡梁河

(7)新浪微博:关注“葫芦丝之乡-梁河”微博,点击私信举报。

6.陇川县:

(1)网址:http://www.zhglc.com/

(2)电话:0692-717646

(3)电子邮箱:lcxcbxx@163.com

(4)传真号:0692-7173033

(5)邮寄地址:陇川县勐宛路1号县政府大院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6)客户端:云上陇川APP

(7)微信公众号:目瑙纵歌之乡陇川

(8)新浪微博:关注“美丽陇川”微博,点击私信举报。

四、举报材料及要件

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网址或者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五、注意事项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诬告陷害、伪造举报证据的,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重复恶意举报,干扰国家安全机关正常工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