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财经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干部财经纪律意识,现将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违规虚开发票、报账手续不全案例通报如下。
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31日记账-36号凭证报销2021年12月24日购买木炭24000元,经调查,证实属于虚开发票报账。2021年9月30日记账-18号凭证报销2021年3月17日购买木炭12000元,在报账过程中手续不合规、报账附件不全,没有物资登记入账。经县财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对曩宋阿昌族乡人民政府违规情况进行全县通报批评,责成单位调整会计账目,依法追回虚报财政资金24000元,并上缴国库。
上述案例暴露出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对财经纪律认识不足,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等问题。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要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意识,不断提高带头依规依纪办事的自觉性。
梁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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