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201000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和执行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中央、省、州对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4.承担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5.承担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承担县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金融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强化措施抓收入。2021年是财政工作极具挑战的一年,面对德宏边境县市多次发生疫情冲击、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财税等部门咬定全年收入目标不动摇,敢于迎难而上、主动担当作为。一是强化税收强征管。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和联系,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财税形势分析会,及时分析形势破解难题,确保财税均衡入库,全年实现县级税收10818万元。二是抢抓机遇争资金。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大向上对接力度,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4316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25000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保障了重点项目及民生支出需求。三是统筹盘活提效益。认真梳理各类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及时处置勐养老车站,全力实现收入485万元。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上级财政专项和2020、2021年本级结余结转资金进行清理,共收回存量资金6585万元,统筹用于保障民生和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等。
2.全力聚财节支保民生。2021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在严控一般性支出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年民生投入92871万元,全力支持改善民生、保障教育、卫生、文化等项目建设支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一是推动教育事业深入发展。全年投入教育资金33579万元。强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推动基础教育全域优质均衡发展。全力支持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巩固和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813万元,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职教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营养餐资金1806万元,全力支持九年一贯制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项目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全年投入文化资金824万元,着力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农村文化建设、重点文物保护、文化消费补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三是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安排315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帮扶。支持全民参保扩面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全面落实困难群众财政补助政策,积极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四是着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安排11839万元医疗卫生健康资金,支持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和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双提升工程、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保障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能力提升,支持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县医院迁建,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3.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财政在脱贫攻坚上的投入力度和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整合专项资金25657万元,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保持财政投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促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出台《梁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持续发挥资金效益。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投入力度,继续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农村“厕所革命”等项目实施;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4402万元,积极支持发展油茶、蚕桑、中草药、滇皂荚、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支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布局,推进乡村建设。
4.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重大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和政策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抓好疫情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各道防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涉财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一是落实经费保障。2021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资金5273.7万元,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坚实支撑。二是开通疫情防控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迅速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物资实行便利化采购,为疫情防控畅通了物资保障渠道。三是强化防控资金物资管理。财政等o部门先后组织了3次疫情资金专项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台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5.全力防范财政风险。一是严格约束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严格预算约束,完善管理制度。二是规范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及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金6054万元,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稳妥化解存量,2021年化解存量6751万元。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开展直达资金、防范化解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三公”经费管理等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三是预决算公开水平和质量得到提升。全面公开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三公”经费、政府债务等预决算相关内容。四是积极消化往来款项。按照《梁河县关于清理往来款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应消化2800万元,实际消化8989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6.全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等管理,逐步建立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对2020年5个重点部门和12个重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审,切实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做好直达资金机制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举措。直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在支持疫情防控、稳住经济基本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财政审计工作沟通会商机制,提升财政服务管理效能。督促落实审计检查、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严肃财经纪律。开展规范疫情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资金的使用。四是深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促进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强化政府采购监管,2021年,完成政府采购资金1771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873万元,节约率4.9%。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梁河县财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9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5.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1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97万元,占总收入的0.85%。与上年总收入963.01万元对比,增加333.47万元,增长34.63%,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944.98万元相比,增加340.53万元,增长36.04%;与上年其他收入18.04万元相比,减少7.07万元,下降39.1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财税收入征管工作奖励经费及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0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26万元,占总支出的36.7%;项目支出824.99万元,占总支出的6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1008.79万元对比,增加294.46万元,增长29.1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财税收入征管工作奖励经费及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资金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26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508.99万元对比,减少30.73万元,下降6.04%,主要原因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减少各项会议培训开支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5.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8%。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3.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99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499.8万元对比增加325.19万元,增长65.06%,主要原因是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2021年我单位具体项目有: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600万元,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专项资金41.97万元;处置国有资产所需费用专项资金47.47万元;财政税收征管工作奖励经费77.98万元等,以上项目都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1%。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0.45万元对比增加326.83万元,增长25.59%,主要原因是增加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专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9.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企业的补助;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3.农林水(类)支出1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发展项目及创业担保贷款支出;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使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奖励经费作为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5.住房保障(类)支出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完成预算的8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的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县市检查次数减少,公务接待费用相应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05万元,增长163.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6万元,增长151.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因疫情原因我单位组织多次疫情资金检查下乡次数增加且我单位公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维护费逐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占94.49%;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占5.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日常支出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3万元,与上年60.15万元对比,减少22.22万元,下降36.94%,主要原因2021年因疫情影响我单位举办及参加的会议及培训尽量采用线上视频培训方式相应开减少,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所以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0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0.57%,差旅费3.29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8.67%,水电费2.3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6.22%,福利费0.9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5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2.9%,其他交通费22.16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8.42%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918.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2万元,固定资产773.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7.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1.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4.8分,项目支出自评5个,评价金额为1113.04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5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2021年决算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以空表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250201111
[附件: [附件 梁河县财政局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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