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财政局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4785    作者: 日期:2022/10/21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601000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梁河县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梁河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梁河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县政法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州委、县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梁河、法治梁河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协调指导禁毒防艾人民战争,督促各乡镇、政法各部门依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相关部门落实艾滋病防治工作措施。

    7、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县法学会。

    9、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梁河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10、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11、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2、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3、全力维护边境安全稳定。

4、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梁河。

5、深入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

    6、坚持不懈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梁河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梁河县委政法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0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总收入347.36万元对比,减少38.35万元,下降11.04%,其中:与上年财政拨款347.36万元相比,减少38.35万元,下降11.04%;与上年其他收入0万元相比持平。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因财政困难一般公共服务收入和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梁河县委政法委2021年度支出合计3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34万元,占总支出的88.84%;项目支出34.59万元,占总支出的11.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46.59万元对比,减少36.66万元,下降10.58%,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及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4.42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02.08万元相比,减少27.66万元,下降9.16%。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54%。本单位年人均工资为12.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梁河县委政法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59万元。与上年项目支出43.86对比,减少9.27万元,下降21.14%。2021年我单位具体项目有: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经费8.12万元;禁毒及重点整治专项经费11.97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7万元;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补助经费4.5万元;边境地区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万元等,以上项目都已实施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与上年345.95万元相比,减少36.94万元,下降10.68%,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及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8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个人的补助;

2.公共安全(类)支出23.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扫黑除恶等相关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日常活动开支;

4.卫生健康(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35.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7.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3万元,完成预算的3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严格控制公车使用范围,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74万元,下降4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54.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上升6.3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出行活动减少,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占70.23%;公务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占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差及到挂钩村下乡等日常支出。

3.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督导组和州委政法委及相关部门到我县开展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5万元,与上年57.19万元对比,减少20.04万元,下降35.04%,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67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4.1%;电费0.52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4%;邮电费3.3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8.99%;差旅费1.2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34%;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1.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3.1%;工会经费2.21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5.95%;其他交通费15.22万元,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的40.9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梁河县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41.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24万元,固定资产27.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9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03 

13.24 

 

27.79 

0 

0 

0

27.79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2021年部门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为94.5分,项目支出自评4个,评价金额为8.06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1个 ,良3个,中0个,差0个。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GK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收支,GK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表公开空表;GK12表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禁毒相关项目内容涉密,不进行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2200421601111   [附件: 政法委员会公开表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